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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3-01-04 10:33:2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一直以来,很多美容院都实行会员制、预付卡等消费模式,这样的经营方式催生了许多问题。不久前,北京昌平的于女士就因为预付款退费问题将一家美容中心告上法庭,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成功令美容院退回全部预付款。
于女士是一位退休老人,闲暇时喜欢到家附近的一家美容中心做保养。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间,于女士在美容中心接受保健、排毒等美容服务,累计消费41万余元。出于信任,2022年初,在工作人员的推销下,于女士再次购买了14万余元的产品及服务。
但没过几天,于女士感到腰部不适,便到北京一家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检查,诊断结果为腰椎骨折,医生认为其腰部情况不再适宜进行按摩,否则会导致伤势加重。
回到家后,于女士想起上次购买的美容服务里包含了按摩项目,好在自己交费后从未消费使用过,便联系美容中心沟通退费事宜,可对方却拒不退还服务费用。
几次沟通未果,于女士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师耐心专业的解答让她坚定了维权的信心,她选择委托冠领律所的吕海洋律师代理此案。
在法庭上,吕海洋律师向审判人员提交了全部付款票据、银行流水、诊断证明等证据,力证于女士已经不适合再接受美容服务。虽然,美容中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于女士不具有合同解除权,但因为双方约定的服务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的履行建立在双方的信任基础之上,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需要彼此较高的配合,所以在于女士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不宜强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据此要求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针对冠领律师提出的诉求,美容中心辩称于女士购买的是拼单产品,套盒拆开售卖,需要提前打开,不退不换,如果终止合同将导致巨大损失。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美容中心无法说明拼单情况,也无法证明双方达成了“不退不换”的一致意见。另外,如果美容中心所述套盒中的产品可以拆开售卖,则其可以另行将产品出售给其他人,并不存在所谓的损失,其辩解属于自相矛盾。
法院经过审理,认同本案的服务合同具有人身属性,不适宜强求于女士履行合同,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终止于女士与美容中心成立的服务合同,并责令美容中心在合理期限内退还于女士支付的14万余元预付款。
服务合同的履行需要消费者同意并接受服务,具有人身专属性。如今社会服务行业蓬勃发展,预付现金办理会员卡的消费在日常生活中愈加常见,当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接受预付金的商家应予退款。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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