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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拆迁安置房究竟归谁各执一词,冠领助力定分止争

2022-03-22 17:53:3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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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法院来的快递,请你签收一下!”

  敲门声伴随着快递员的喊话不期而至,着实让张志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吃了一惊,打开快递他才知道,状告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前妻刘莉莉。

  张志强和刘莉莉是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便按照家乡习俗举办婚礼、登记结婚。刚开始,二人的相处也还算温馨融洽,然而随着相处时间的推移,二人婚前相处时间短,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就渐渐暴露出来。因为各种琐事,二人常常爆发争吵,一度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但因家中长辈的劝解,二人也就这样磕磕绊绊的过了几年,直到2019年5月才在法院的调解下离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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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次前妻起诉张志强却并非因为离婚,而是因为拆迁房。原来,2016年初,当地要征地的风声突然传来,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本是隔壁村的刘莉莉便和张志强商量将户口迁进了张志强家。其后,征收方与户主张志强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其中确定张志强家需安置人口为3人,分别为张志强、刘莉莉及张志强的母亲陈桂霞,征收补偿采取产权置换方式安置,标准按照人均70㎡执行。

  在随后进行分房的过程中,张志强和刘莉莉却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张志强本想三人共分一套房,住在一起方便照顾母亲,但却遭到刘莉莉的反对。

  结婚这几年,刘莉莉一直与婆婆陈桂霞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婆媳间矛盾巨大。她本想借着这次拆迁能让母子两代分开来住,不承想丈夫张志强却是铁了心要在母亲身边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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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两人各不相让,最终只得撕破脸,张志强决定自己和母亲一起住,妻子刘莉莉则单独分一套房,而这件事也成为了二人离婚的导火索。

  此后,因安置房面积不同,建设时间也先后有别,张志强便和母亲先一步入住了一期工程,而前妻刘莉莉则继续等待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在此期间,二人离婚。

  接下来,刘莉莉的安置却陡生变故,因其户口迁入时间问题,拆迁方对于刘莉莉的安置资格产生了疑虑,因此迟迟没有为她分房。

  眼看拆迁安置出现障碍,担心无法获得安置补偿的刘莉莉转而起诉了前夫张志强,提出当初约定的分房办法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套住宅,婆婆陈桂霞单独一套。现在张志强母子居住的房屋本应是夫妻二人的房子,因此前夫张志强应当将共有份额中的一半返还给自己。

  张志强怎么也没想到,刘莉莉安置房变故的这把火会烧到自己的头上。刘莉莉违背初衷的说法更让张志强震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律师应诉处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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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案后,冠领律师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案件事实、证据的整理工作,在法庭上,冠领律师出示了当初签订的《拆迁协议书》以及村委会出具的《零星分房统计表》等证据,证明了张志强与母亲陈桂霞才是案涉房屋的共有人。

  庭审中冠领律师还指出,首先,通过相关证据可以得出结论,案涉房屋权利人为张志强和陈桂霞母子,刘莉莉对此房屋并无合法权益。其次,张志强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协议书》为行政协议,其中对于刘莉莉的安置资格及分房履行等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刘莉莉可另行提起行政诉讼解决争议,因此应当驳回刘莉莉的起诉。

  最终,法院认可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驳回了刘莉莉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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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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