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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09:45:3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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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有许多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诸如免租期、水电煤、违约金、物品损坏赔偿等,在遇到这些问题时做为承租人我们该如何应对?如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呢?今天,周律师就房屋租赁中网友遇到的常见问题作出解答。
网友小陈:周律师您好。
周律师:您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吗?
网友小陈:今年10月初,我家一处门面房被别人租下,对方嫌店面装修简陋,于是让我留给他一个月免租期用于装修。我没有收取押金,先签了合同,本想等一个月之后他装修完成了再签合同走流程,且合同上写的起租期是免租期结束后的日期。可没想到一个月刚结束,他们对租金有了意见,希望我能降价。我没同意,协商失败,他丢下钥匙一走了之。我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吗?
周律师:可以。自对方明确表示不承租房屋之时起,已经构成违约,《房屋委托出租协议》提前解除。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一个月免租期的租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网友小陈:我家的这套门面房里有些家具和装修物件,是上一位承租人留下的。请问这些财物属于谁?
周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房屋内的东西应当属于承租人,但经常有些承租人搬走后表示遗留在屋里的东西不需要了,出租人可以视情况清除。如果未经承租人允许就清除、损坏,则需要赔偿。
网友小陈:房子刚装修完不久,屋里还有些甲醛味,能出租吗?
周律师:不可以。如果房屋存在甲醛、TVOC含量超标,危害了承租人的身体健康,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还租金、押金并让出租人赔偿损失。因房屋存在空气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出租人应当赔偿。《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不得出租。
另外,如果由于房屋甲醛超标造成了承租人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出租人还需要承担治疗费用。房屋出租不急于一两个月,千万不要为了多赚一点房租而因小失大。
网友小陈:好的周律师,我明白了,谢谢您的解答。
周律师:不客气。
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C
审核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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