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2024-08-28 17:17:3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调解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茂生律师代理的上海宝山分家析产、遗嘱继承纠纷案,经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案涉房屋由原告(委托人)和女儿各占1/4产权份额。
2022年12月,钟星宇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一处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农村的房屋。钟星宇在家中排行第二,另外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钟星宇的妹妹早逝,生前未曾结婚,也没有留下子嗣。他的姐姐则在几十年前便远嫁贵州,育有一子杨彦。
钟星宇与姐姐已经多年不曾联系,就在他准备通知姐姐父亲的死讯时,从外甥杨彦处得知,姐姐已在2016年6月去世。
钟星宇花了一点儿时间才消化了姐姐过世的消息,然后收拾心情,将原本打算告诉姐姐的话转述给了杨彦,表示根据父亲的遗嘱,上述宝山区房屋的产权份额,由他和姐姐各继承一半,如今姐姐既然已经去世,那这部分遗产份额便由杨彦代为享有。
杨彦对舅舅的通知深表感谢,表示会尽快抽出时间去上海,配合他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然而钟星宇等了一年半,杨彦却始终没有动身的意思,任他如何催促都不予理会。
到了2024年6月,钟星宇不愿再放任遗产长期处于无主的风险状态,于是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帮助他绕过继承权公证手续,以顺利继承房产。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茂生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与杨彦取得联系,经沟通后,他仍怠于行使继承权利,也不肯告知来沪的准确时间。冠领律师见状也不强求,转而代理钟星宇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纠纷之诉。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本案中,案涉房屋被登记在钟星宇父亲名下,属于他的合法财产,在其死亡后应作为遗产处理。钟星宇父亲所留的遗嘱,其内容系对财产作出的处分,且由他本人签名和注明年月日,符合自书遗嘱的实质要求和形式要件,应认定有效。因此,钟星宇有权按遗嘱继承房屋。
杨彦对遗嘱内容不持异议,并主动向法院提出调解。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钟星宇希望由他继承的1/2房产份额,能由他和女儿共同享有。冠领律师遂请求法院对该分家析产诉求一并进行处理。
2024年8月,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写明案涉房屋由钟星宇与女儿各占1/4产权份额,由杨彦占1/2产权份额。冠领律师随后指导他持上述文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相关手续。
冠领律师帮助钟星宇捋顺法律关系,通过调解解决了他家庭的房产继承问题,圆满实现了他的诉求,赢得了委托人发自内心的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