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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8-30 10:39:2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杰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委托人)支付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及误工费等共计3万余元。
2021年4月,河北籍在京务工人员赵安,在学校执行教务协助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赵安右髌骨骨折,赵安随后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赵安申请工伤鉴定未果,派遣其到学校任职的安保公司拒绝进行赔偿。为维护自身权益,赵安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赵安历时两年,通过诉讼获取各项赔偿共计3万余元。
2021年1月,赵安从河北家乡来到北京寻求新的务工机会,并在朋友介绍之下入职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家安保公司。入职后,赵安很快被公司派遣到一所学校担任安保人员。由于前后间隔时间较短,赵安并未意识到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4月16日,赵安在配合教务工作的过程中,不慎在楼梯间摔倒,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诊疗。经检查,赵安右侧髌骨骨折,需要接受复位手术。赵安不得已办理了住院手续,并联系到安保公司希望公司能够先行垫付医药费,获得公司同意后赵安便接受了手术治疗。
十日后,赵安出院回家休养,并由此开始了与公司漫长的理赔扯皮。由于入职时安保公司并未与赵安签订劳动合同,安保公司不仅拒绝支付其休养期间的工资,也不承认赵安的情况属于工伤。康复、生活等都需要用钱,身体刚养好了一些,赵安就急忙在朋友的介绍下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借助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权益。经律所研究,委派张杰律师代理本案。
接手本案时,距离赵安入职安保公司已一年有余,冠领律师便通过收集整理赵安与安保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赵安工友的证人证言,以及赵安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等,帮助赵安向安保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安保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022年6月10日,劳动仲裁委出具认定裁决书。
有了这一法律认定基础,冠领律师随即代理赵安与安保公司展开协商,要求安保公司支付赵安在职期间未签订合同导致的工资差额,以及因公司未及时尽到为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导致的损失。但安保公司先是以为赵安垫付了医疗费为由,试图抵消工资差与赔偿金,而后又以资金周转困难等多种借口拖延履责,始终没有实际作为。加之赵安的身体状态反反复复,直到2023年5月,冠领律师才找到时机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然而维权路崎岖,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届时已经超过法定的一年时效,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虽然冠领律师为赵安再次申请了行政复议,仍旧没有获得认可。诉讼前置程序穷尽后,冠领律师征得赵安同意,着手准备起诉。2023年12月,冠领律师代理赵安,以安保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立案后,冠领律师紧接着为赵安申请了司法鉴定,获得了有关赵安受伤后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权威鉴定意见,得以精准计算索赔金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官表示,在赵安与安保公司实际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安保公司怠于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与赔偿的职责,有违民法典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计算,安保公司应当向赵安支付工资差额和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
最终,法官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安保公司限期向赵安支付各项费用。2024年7月2日,赵安终于拿到了来之不易的胜诉判决,并很快收到了这一笔迟到许久的款项。收到入账信息时,赵安哽咽着给冠领律师致电,一次又一次地表达深切的谢意。(文中除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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