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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顺义合同纠纷案调解拿回78万房款

2024-07-25 11:01:3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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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协议签了,却只拿回25万,其他的到现在也没还我。没办法,我只能求助律师。”

北京程女士购买的房屋无法按期交付。为退房退款,她与开发商签订共计103万余元的退款协议书,结果开发商退还25万后就一再拖延。程女士无奈求助冠领律所,冠领律师代理该案成功调解,剩余78万款项于近日全额到账。

2018年,北京的程女士计划在顺义买房,恰好了解到宜安公司有房源。宜安公司向其介绍白云公司是房屋的开发商,两家公司是合作关系,宜安公司负责该房产项目的经营和管理。程女士考虑后认为房屋价格合适,最终决定购买。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顺义合同纠纷案调解拿回78万房款

2018年12月,她与宜安公司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2019年7月的交房日期与10%的违约金等。随后,程女士依照约定支付了94万余元转让费给宜安公司。

然而直到2023年3月,宜安公司都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程女士交付房屋。程女士与白云公司、宜安公司协商后,同白云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白云公司在协议中承诺将房款、违约金共计103万余元分批支付给程女士。可后来白云公司支付25万就开始推诿拖延,不再付款。程女士无计可施,向冠领律所求助。冠领经研判,委派洪昊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全面审查案情,确定按照《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内容,程女士与宜安公司达成的实质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并非租赁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本案房屋系企业内部宿舍,并非居住项目,且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程女士与宜安公司签订的《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属无效,程女士要求返还钱款的诉求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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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律师另外考虑到,虽然程女士的诉求有法可依,但对方签订退款协议却不付款,此时若再贸然找对方协商还款,反而可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所以律师决定不找对方谈判,直接代理程女士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之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两公司迫于压力,果然主动提出调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退款协议书,还款责任应由白云公司承担。但律师为增加承担责任的主体,要求宜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通过沟通成功达成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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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白云公司分批返还程女士78万余元房款,并支付律师费,被告宜安公司一并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6月底,程女士得偿所愿,如期收到所有款项,特向冠领律师送来锦旗致谢。(文中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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