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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落实北京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2024-07-18 10:44:04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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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洪昊律师代理的北京朝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协助原告(委托人)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两原告名下。

2006年8月,何奇的父亲购买了一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然而直到他父亲于2024年1月去世,该房屋过户手续仍迟迟未能办理。为了继承遗产,何奇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2024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案涉房地产公司限期协助何奇将朝阳区房屋转移登记至他名下。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落实北京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何奇父亲名下原有一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房屋,因当地实施危旧房改造安置工程被征收。因家中住房紧张,何奇受父亲委托,于2006年8月办理了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资格,并与建明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购买委托合同》,以42.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双方约定在2006年9月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06年9月,受征收部门委托实施安置补偿的泰华公司,与何奇父亲签订了《安置协议书》,何奇父亲同意异地安置,放弃其他安置补偿方式。此时建明公司表示,何奇父亲购买的朝阳区房屋,其大产权证正是登记在了泰华公司名下,建明公司也是受其委托对外售房,现建明公司已将相应材料全部交给泰华公司,后续办证事宜由泰华公司负责。

何奇父亲此后多次与泰华公司沟通,但直到他2024年1月去世,却始终未能办理朝阳区房屋的产权证书。何奇作为房产继承人,亦多次向泰华公司主张权益,均未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奇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洪昊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指导何奇收集了《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核表》、北京市购房资格审核通过截图、付款凭证等证据,随后以泰华公司、建明公司为被告,代理何奇向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落实北京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在诉讼过程中,泰华公司辩称:其不清楚何奇父亲与建明公司签订《房屋购买委托合同》的具体情况,公司档案中也未找到将何奇父亲安置在朝阳区房屋的相关材料,何奇需要提交朝阳区房屋原承租人或产权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材料,方能满足办证条件。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指出:

首先,何奇父亲并非是因拆迁安置而获得购买朝阳区房屋的资格,而是因住房困难,通过申请获得的资格,且已经缴纳了全部购房款。

其次,根据《房屋购买委托合同》所载约定,结合朝阳区房屋早已实际交付给何奇父亲,并由其入住使用的事实,现该房屋登记在泰华公司名下,何奇作为继承人,泰华公司负有协助何奇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义务。

最后,泰华公司要求何奇提交补充材料的要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泰华公司作为委托售房的一方和实施安置补偿的主体,应自行就案涉合同、协议的签订起到基本的审查注意义务,而不能要求何奇对其的签订背景及过程进行解释。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判决:泰华公司限期协助何奇将朝阳区房屋转移登记至他名下。

何奇家的房屋产权在经过十余年悬而未定后,终于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顺利落地,其继承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也避免了家庭重大财产因长期处于风险状态而蒙受损失。(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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