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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6-25 13:46:1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郭瑞律师、曹焱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委托人)返还借款及利息共计44.5万余元,并负担律师费。
从好友变“债主”,深圳男子张鹏因好友借钱不还无奈寻求法律帮助。2024年5月,在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帮助下,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决限期好友向张鹏返还借款及利息共计44.5万余元。
张鹏与刘丽丽是多年好友,2022年10月,刘丽丽因家中着急用钱,向张鹏借45万应急。出于多年的信任,张鹏慷慨解囊。为了让张鹏安心,刘丽丽主动提出将自己位于云南曲靖的302号房屋以过户形式抵押给张鹏。
当日,两人签订《房屋抵押协议》,协议约定利息2分,先息后本,月付,借期为2年。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即如刘丽丽违约3个月不付利息,将无条件搬出302号房屋。如产生法律诉讼风险,所有的费用由刘丽丽承担。转账后,两人又分别出具了《借条》《收条》。
刚开始时,刘丽丽确实按约定每月向张鹏转账还款,可到了2023年,刘丽丽还款就不再积极,转账的频率大大降低。起初张鹏碍于朋友情分没有催促,但当刘丽丽超过四个月没有付利息时,张鹏有些坐不住了。
他尝试通过短信的方式催促刘丽丽,可刘丽丽无动于衷。45万对张鹏来说也不是小数目,好友不守约让他的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无奈之下,张鹏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经过多方咨询,张鹏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委派郭瑞律师、曹焱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在了解案情、分析《房屋抵押协议》、全面整理相应转账记录后,代理张鹏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根据银行流水、《借条》《收条》以及《房屋抵押协议》可证,张鹏与刘丽丽之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刘丽丽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其次,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抵押协议》具备合同性质,也约定了违约责任,现刘丽丽超过3个月不支付利息,已经违约,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冠领律师代张鹏表示,他提起诉讼的目的在于要回借款本息,不在于真正占有刘丽丽房屋,因此并不主张刘丽丽搬出案涉房屋。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经过核算,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刘丽丽限期向张鹏返还借款及利息共计44.5万余元,并负担律师费。
维护友情不能以牺牲自身利益为前提,因此,若遇到类似纠纷,不知如何解决时,可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力争在不激化矛盾的情况下,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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