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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中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重审胜诉

2024-05-31 11:36:1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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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未及时办理注销抵押及购房网签手续,导致未能按期向购房人交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能要求退房,拿回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吗?日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广东中山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本案历经三次审判,冠领律师终于帮助委托人拿回58.4万元款项。

委托人名叫赵显明,是广东某地的居民。2020年10月,赵显明与某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认购广东中山某地的一处房产。同日,赵显明交付定金5万元、首付款42.4万元、团购费6万元。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中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重审胜诉

赵显明与开发商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开发商对涉案房屋办理注销抵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约定完成网上备案存在履行期限,即开发商应在最后交房日,即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然而,这一期限届满已逾数月,开发商却一直未能按约办理上述事项。

见开发商迟迟没有动作,自己不知何时才能拿到房子,赵显明心有不满,逐渐萌生了退房的念头。为此,他委托了当地的律师代理他向法院起诉,但该诉讼最终败诉,赵显明未能如愿退房。拿到判决后,赵显明立即提起了上诉,这次,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

见案件迎来转机,赵显明激动不已,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几经辗转,赵显明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得到冠领律师的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冯福添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对涉案房屋的相关情况展开调查,了解到涉案房屋办理过抵押手续,且曾被法院查封,而开发商并未在合理期限内办理注销抵押手续,这才导致开发商无法及时办理网签手续且无法按约向赵显明交付房屋。据此,冠领律师搜集相应证据,并形成了具体的诉讼策略。

案件开庭审理时,开发商辩称未办理网签的原因系赵显明不配合,而非开发商违约。对此,冠领律师指出,开发商未能就其主张提供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并将房屋抵押情况向法庭言明,以此说明开发商违约的原因。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中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重审胜诉

反驳开发商主张后,冠领律师进一步指出,开发商延迟履行认购书以及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赵显明签订合同购买房屋的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案涉《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限期返还委托人首付款、团购费48.4万元以及双倍定金10万元。

至此,本案经三次审判,迎来了胜诉结果。面对赵显明已签订合同且支付首付款的情况,冠领律师积极搜集开发商违约的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终于帮助赵显明达成退房的心愿,并帮助他顺利拿回58.4万元款项,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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