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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1:05:4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冯福添律师代理的重庆永川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经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限期向委托人返还首付款、契税等共计12.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2023年4月,冠领律师代理重庆永川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取得胜诉结果,成功帮助因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而深受困扰的委托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拿回全部首付款12.5万元的同时,争取到1万元违约金。
杨晓月家住重庆永川,工作几年后,她攒下了一笔钱并决定买房。在多方比对后,杨晓月看中了丰和公司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双方在2020年3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杨晓月支付首付款、印花税、契税等共计12.5万元,交房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事后,杨晓月通过银行办理了44万元的按揭贷款。
然而杨晓月的买房之路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因疫情管控、高温天气等原因,其所购买商品房所在工程多次停工,直到临近交房日期仍未能完工。杨晓月对房屋的具体工程进度并不了解,直到2022年6月22日,她才收到了丰和公司邮寄的延期交房告知函。
对于交房推迟的缘由,杨晓月表示理解,并未急于催促,但直到2022年底,她仍未收到任何交房通知。无奈之下,她找到丰和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却被告知无法确定交房时间。
背负房贷本就让杨晓月压力颇大,迟迟无法验收的房屋更是令她萌生了解除合同的想法。最终,她在多方打听后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后,指派了在合同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冯福添律师代理案件。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深入分析案涉合同,先是就司法实践中不可抗力期间的认定进行了大量类案检索,又针对性地开展多次案例讨论,认为丰和公司的逾期交房的行为已明显超出合理期限,构成违约。
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从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入手,全面整合案件相关材料,代理杨晓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丰和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解除合同,辩称延期交房是因疫情、天气等不可预料的原因导致,不构成违约。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丰和公司未按照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杨晓月,也未及时与其协商延长交房期限。如今已经超出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半年之久,不可抗力情形明显已经结束,丰和公司却仍未交房,明显构成违约。杨晓月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丰和公司支付违约金。
经过一番法庭辩论,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丰和公司应退还杨晓月12.5万元首付款及相应的按揭贷款本息,并支付1万元违约金。
至此,案件终于告一段落,对此结果,杨晓月非常满意。在顺利从丰和公司拿到全部款项后,她特意致电冠领律师,以表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公司、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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