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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3-07-07 09:18:3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曹焱律师代理的江苏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经由江苏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街道办撤诉。至今,委托人未再被要求支付房屋安置补偿款差价。
房屋被征收后,与相关部门就补偿差价产生纠纷怎么办?数据的采用标准是什么?时间要从哪天开始计算?这都不好界定。近日,冠领律师代理江苏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顺利结案。案中,冠领律师就通过各项真实数据计算了价款,帮助委托人维护了权益。
2013年,于书山在江苏某乡的门面房被征收,与街道办签订《安置协议书》,置换到位于县城的4间门面房,1套住宅房,置换面积大于征收面积。
针对这种情况,协议书中约定,被征收户自愿购买多出部分的,价格按市场平均价优惠15%计算,所以在交付安置房后,街道办结合市场行情、优惠价以及扣减项目,计算出于书山应支付给街道办45万余元。于书山并不认同相关计算方式,故始终未履行这一付款义务。
在多次交涉未成之下,街道办于2022年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面对眼前一大堆材料和数据,于书山不敢托大,后其找到在拆迁及民商领域深耕多年的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支持。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其委托,并指派曹焱律师代理应诉。
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赴往当地,查验了于书山各店铺的面积、产权问题,并通过多种渠道整理了附近房屋的市场价、同类安置房实际情况等相关信息。在这期间,冠领律师还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向自然资源局申请了信息公开,得到了关于房产建设的证据材料。
据此,冠领律师对支撑街道办诉请的计算方式作出针对梳理,找到了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在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阐述了详细的观点,重点部分为:
其一,街道办交付的房屋至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产权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街道办或者开发商至今没有交付案涉不动产,所以对于其应扣减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产权证能影响的房屋价值部分,以及要求于书山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部分应重新计算。
其二,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房屋用途应以实际用途为准,所以于书山商铺的二楼价值不应按照商铺价格计算。同时,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可知,大进深窄门面的商铺价值不如小进深大门面的商铺,故而商铺的实际价值应在扣减之后总体缩减。
其三,街道办计算的商铺及住宅的销售单价畸高,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当年相同相近小区市场行情价格,商品房的交易价格应以相关部门的网签备案价格为依据。
冠领律师条理清晰,街道办自知不敌,后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据此作出《民事裁定书》。
至今,于书山未再被要求支付差价。但即使街道办再次要求支付,其被无理索求的可能性也已大大降低。(本文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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