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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3-03-28 14:33:4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前男友因投资服装生意频频向委托人借款,多年后,钱款有去无回,委托人无奈向冠领求助。近日,由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上海黄浦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帮助秦女士讨回75万余元钱款,秦女士的权益得以最大维护。
浙江的秦女士独自在上海打拼,因为学识和能力都比较出众,很快就升职加薪实现了财务自由。但其在事业丰收的同时,却遇到了爱情的“减产”。为了实现爱情事业双丰收,秦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胡某,之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胡某欲投资其朋友在国外的服装生意,但因囊中羞涩便向秦女士借款。2019年7月至2019年底,秦女士在胡某甜言蜜语的灌输下,累计借给他76.3万元,并就70万出具了4份《借款协议》,双方对借款分红进行了约定,之后胡某仅向秦女士还款1万元。
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秦女士多次向胡某主张还款,但经常被胡某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之后,胡某“失联”,不回消息。
秦女士不甘让自己的辛苦钱为感情买单,决心走法律途径维权。经过咨询,她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冠领委派曾顺利帮助委托人追回数百万借款的宋振宇律师承办本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派后根据过往经验先认真审查了《借款协议》内容,然后将收集的秦女士的银行流水、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进行归纳梳理,随后将胡某列为被告代理秦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限期偿还秦女士借款以及利息。
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
胡某向秦女士出具的4份《借款协议》载明借款期限及借款用途,双方就出借款项、胡某到期还款的意思表示明确。秦女士向胡某借出钱后,双方基于4份《借款协议》所形成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借款协议》关于“分红”的约定实质系对借款利息的约定,秦女士要求胡某按照年利率6%、3%支付利息,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该予以支持。现胡某仅向秦女士还款1万元,秦女士有权要求其限期偿还剩余借款。
可能是因自己无辩驳之言,胡某未出庭参与答辩。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判决胡某限期偿还秦女士75.3万元本金以及相应利息。
借助本案提醒大家,恋爱甜蜜但也要保持清醒,切勿因头脑一时发热引发财产纠纷。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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