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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东莞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2-09-06 18:04:0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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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广东东莞的张红娟(文中人物除律师外皆为化名)受丈夫王平所托,陆陆续续近十次向公司的合作伙伴吴斌转出借款近30万元。2022年,借款被吴斌否认不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了此案,前不久,帮助张红娟追回近一半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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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张红娟的丈夫王平通过朋友认识了吴斌,两人进行了生意上的合作。后在吴斌的帮助下,王平又签下了某集团的订单。因此,王平一直把吴斌当作自己的亲兄弟,在生活上也是能帮就帮。

  除了生意上的往来,吴斌在私下经常向王平借款,理由多是公司运转需要,也有些时候说是要给女朋友买礼物。出于对吴斌的信任,王平常常让妻子张红娟给吴斌转账,前前后后累计了有近30万元。然而,六年过去了,这些钱还是一分未归。

  好在张红娟留了个心眼,每次转账的时候都会备注“借款”二字。收集好当时的转账凭证,张红娟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冠领律师帮她索要借款。

  收集好相关证据,理清案件事实后,冠领律师代理张红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决吴斌归还借款。

  面对诉讼,吴斌辩称,自己与张红娟之间没有借贷的合意,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其次,张红娟所说的“借款”实际为其丈夫为自己支付的业务提成,且曾有过的借款已通过业务提成款抵扣。最后,张红娟一方从未向自己催过款,不符合正常借贷行为。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张红娟的诉讼请求。

  对此,冠领律师回应:

  张红娟手中的银行业务凭证且均备注“借款”,能与聊天记录中的转账相呼应。同时,吴斌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借款已被业务提成款抵扣。因此,吴斌向张红娟借的近30万元应予以偿还。

  法院通过相关证据认定,张红娟和吴斌之间形成民间借贷关系。但由于张红娟一方忘记催收账款,其中15万元已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其失去了对此部分借款的胜诉权。

  最后,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意见,判决:吴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张红娟借款13.5万及其利息。

  冠领律师在此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一份自觉。对出借人而言,借钱不是做慈善,要记得时不时催促还款。忘记催债,一旦时间过长,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可能钱就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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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贴士:

  1、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2、民间借贷关系中诉讼时效有多长?

  民事借贷关系中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在期间内,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会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

  3、诉讼时效中断: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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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赵桔炅

  审核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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