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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2-03-23 17:49:26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近日,北京冠领(昆明)律师事务所李瀚超律师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一审结案,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提起公诉,冠领律师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并针对当事人自首、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等行为提出辩护意见,使得当事人最终获得缓刑。
林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云南彝族人,家里世代种田为生,他中专毕业就辍学外出打工。因为家境不太宽裕,他一直想努力挣钱养家,谁知他却险些因“挣钱”走上邪路。
2021年,林硕通过一起打工相识的伙伴得知一种“挣快钱”的方法,就是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别人用于“资金周转”,每次可以获得几百的好处费。等再多了解一点内幕,林硕发现这实际上就是帮那些专门电信诈骗的骗子转移骗来的钱。这不成了骗子的同伙了吗?林硕心里直犯嘀咕,但回头一想,自己不做,别人也会做,反正这些钱已经被骗子骗到手了,又不是自己诈骗的,靠此挣点好处费也行。
就这样,林硕给自己“洗脑”成功,在2021年6月29日至7月31日期间,参与了第一次转款。这次他名下二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被使用,共计转款8 笔,转款总金额为100400元人民币。转款操作完成后,林硕拿到了600元好处费。
第一次“试水”有惊无险,林硕的内心却十分煎熬,父母从小教育他遵纪守法,他却帮犯罪分子转移犯罪所得,实在良心有愧。多日辗转难眠后,他向父母吐露心声,父母得知此事积极劝导他回头是岸,最终林硕主动投案,并配合警方退赔诈骗案款5万元。
为了让儿子能够争取从宽处罚,林硕的父母找到北京冠领(昆明)律师事务所,委托李瀚超律师作为辩护人。李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林硕虽然确实行为有误,构成犯罪,但他已有悔改之心,并且积极弥补,符合减轻处罚的标准。
因此,开庭审理时,李律师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指出被告人林硕构成自首,属于从犯,初犯,并积极配合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减轻处罚。
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林硕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撰稿人:张欣欣
审核人:张冠彬
审核律师: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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