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9-02 11:30:5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3年1月,北京房山李小洁想将曾借父亲名义购买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因父母均已过世,她只能请求六个兄弟姐妹配合办理手续。可四个姐姐不是拒绝就是态度不明,过户事宜长时间被搁置,李小洁只能求助到冠领律所。冠领律师多方取证,据理力争,最终顺利帮李小洁完成了房屋过户。
李小洁家有七姐弟,她排行第五,四个姐姐是母亲与其前夫所生,还有两个同父同母的弟弟妹妹。1973年,父母在北京房山修建了一套宅院。因李小洁的五个姐妹都在修房前后出嫁了,只有李小洁和弟弟的户口与父母一起留在该宅院。
1992年,该宅院涉及拆迁,李小洁成为被安置人,开发公司将806号房屋安置给她承租居住。四年后,开发公司告知可买断该房屋的产权,李小洁若以其父亲的名义购买还可享受优惠。当时的李小洁经济条件不太好,便与父亲商量此事,获得了支持。父亲很快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李小洁支付购房款,获得了房产证。
半年后,李小洁还未来得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父亲就突然生病去世,房屋过户就此搁置。直到2023年年初,李小洁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因母亲已去世,她只能请求作为继承人的姐姐弟弟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李小洁的大姐、三姐认为806号房屋是父亲的财产,她们有权继承,二姐、四姐态度不明。
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住了二十多年后却被认为是父亲的遗产。李小洁非常委屈,只能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王明月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首先指导李小洁收集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款收据等材料,然后收集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其中被拆迁人处写明了李小洁的名字。律师还找到了开发公司调取由李小洁与其父亲共同签署的购房协议,其中写明了借名买房事宜。冠领律师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李小洁的六妹和小弟表示支持她,但他们作为继承人,也一起被列为了被告。小弟告诉李小洁,他正在出差,无法出庭,不知道该怎么提供帮助。冠领律师便建议他向法院邮寄一份书面意见,阐明事实和他的观点,可以增强胜算。
庭审过程中,李小洁的大姐、三姐辩称,她们帮忙建设了宅院,却因为在宅院中没有户口而不是拆迁安置人。她们认为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就应该是谁的。二姐、四姐并未出庭,表示放弃继承权。
六妹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并支持李小洁的诉讼请求。小弟也如期邮寄书面意见表达了他的支持。
冠领律师提交了诸多证据,表示根据购房协议可以证明李小洁借名买房的事实,并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合同。李小洁的大姐、三姐表明参与了建设宅院,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并且根据风俗习惯,成年子女帮忙建房是一种情谊行为,不应成为主张继承权的理由。
最终,在充足证据的支持下,法院判决六名被告限期协助将806号房屋过户到李小洁名下。
对于此类历时久远的案件,证据收集往往是最大的难点,可能会面临纸质文件消失、网络没有记录等等情况。冠领律师迎难而上,尽可能地找寻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顺利实现了委托人的诉求。(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