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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有问必答|婚后购买的首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2-04-01 11:40:0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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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认为婚后购买的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属于个人物品,在离婚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买的黄金首饰到底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呢?

  吴女士:周律师,您好,我可以向您咨询几个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吗?

  周律师:可以的,请你先说一下具体什么情况?

  吴女士:我老公为讨我欢心给我买了一条金项链价值两万元,还有一副金耳钉价值三千元。但是后来我俩因为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男方将之前送我的黄金首饰全部拿走。这合理吗?

  周律师: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的,虽然黄金首饰是在你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为你购买的,但是金银首饰是否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婚后购买的金银首饰,虽属于个人使用,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看法院是如何认定,如果价值较小,一般会被认定是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不属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金银首饰价值较大,则可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按照你说的情况,黄金首饰价值比较大,是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吴女士:是这样啊,了解了,那么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呢?

  周律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属于上述几种,则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吴女士:好的,明白了,那麻烦周律师再讲讲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

  周律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吴女士:了解了,谢谢周律师,但是感觉好难界定什么是共同财产什么是个人财产?周律师对于我这种情况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周律师:法律虽然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法律并未明确列举哪些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司法实践存在认定界限模糊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因此,建议夫妻双方提前协商约定好,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写明写清,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吴女士:好的,这下我明白了,谢谢周律师的耐心解答!

  周律师:不客气。

  撰稿人:吕德祥

  审稿人:张冠彬

  审核律师:张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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