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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结婚之后,老公经常背着妻子偷偷给婆婆私房钱。作为子女,孝顺父母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传统道德的体现。但是,作为丈夫,这种做法很可能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近日,山东济南的赵曼(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就因此将丈夫告上法庭。
赵曼从小不仅学习好,还长相甜美,十分招人喜欢。工作之后,赵曼经过同事撮合,和张少华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少华就将母亲接过来一起生活。
虽说是孝顺之举,但这种两代同居的生活状态让赵曼苦不堪言。不仅如此,赵曼还发现,张少华思想封建,是个十足的“妈宝男”。平日里,赵曼主动包揽了所有家务,还负责照顾老人,张少华却认为这些都是妻子分内的事情。
婚后的一地鸡毛,渐渐磨灭了赵曼对于爱情的幻想。她只能不停地安慰自己,丈夫孝顺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好,总比那些不给父母养老送终的男人强。因此,即便婚后张少华从来没有给她买过任何东西,也从来没有承担过家庭开销,她都没有说什么。
直到有一次,她因为一件小事和婆婆争辩了两句,竟然遭到了张少华的破口大骂。让赵曼更崩溃的是,她在丈夫与婆婆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丈夫每个月都给婆婆偷偷转三千元钱,丈夫还在微信上再三叮嘱婆婆千万别说漏嘴。
赵曼想到独自苦苦支撑这个家庭,平日什么都不敢买,而丈夫明明每个月收入7000元,却骗自己每个月只有4000元收入,还偷偷将剩余的钱全给了婆婆。赵曼感觉到了丈夫不信任自己,自己就像一个免费的保姆。因此,赵曼愤然提出了离婚。
婆婆见到往日任人拿捏的儿媳竟然想离婚,当即提出让赵曼净身出户。至此,赵曼彻底看清了这家人的嘴脸,决定起诉维权。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应该有平等的处理权。换言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偷偷赠与他人,将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在上面的故事中,张少华结婚之后,劳动所取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赵曼作为妻子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张少华私自将工资赠与他人,侵犯了赵曼的权利。因此,赵曼完全可以要求婆婆返还所有工资。在起诉离婚时,赵曼还能以对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最终,赵曼整理了她与丈夫感情破裂和丈夫给婆婆私房钱的证据。而她的离婚诉求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获得了应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利益。
婚姻的本质就是忠诚,欺瞒则是最大的忌讳。夫妻双方在处理婚内财产时,一定要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避免侵犯对方的财产权益,妥善处理经济关系是维系家庭的重要方面。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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