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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通常父母离婚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希望孩子能在自己的监护下长大,但现实中仍有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夫妻俩同意离婚,但都拒养孩子。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呢?请看以下案例。
案例分享
许飞和王晓丽相亲认识,见面不过十次便迅速闪婚。两人婚后也有一段甜蜜时光,但之后因为家庭琐事消磨,感情逐渐归于平淡。婚后两年,他们生下一个孩子,本来家人都很高兴家里又添新丁,但没想到孩子却在之后被查出了智力障碍。
许飞与王晓丽结婚时感情就不是很深厚,婚后又总是因为各种事情争吵,两人深感性格不和,便商讨离婚。但双方都同意离婚,却都不愿意抚养患病的女儿。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本案中,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倘若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孩子,不宜准予离婚。
律师说法
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如果机械地判决准予离婚,让夫妻一方负责抚养患病孩子,势必加大直接抚养方的经济和精神压力,甚至有可能出现直接抚养方心有不甘、不尽心抚养的情况。因此,为了维护残疾子女的合法权益,对同意离婚但未对残疾子女作出合理安排的父母不予准许离婚,是比较稳妥合理的。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引路人,倘若父母都想卸下这份责任,孩子的命运又会走向何方呢?希望父母多为孩子着想,尽到自己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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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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