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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实践中,夫妻之间的财产一般是共同所有的,对于子女的抚养也是共同完成,但如果双方并未共同生活,一方能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离婚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07年,张春来与小娜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小张。孩子出生后,因家庭琐事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产生矛盾,于是小娜带着孩子离开单独居住。
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但本案中夫妻二人并未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小娜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在此期间,小娜一人负担着女儿小张的抚养费,但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涨,小娜零散的打工收入不足以负担两人的生活,因此起诉要求张春来按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专业离婚律师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育的义务,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父亲或母亲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也有权要求其支付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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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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