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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1:19:3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夏,广州某村的一座老宅里,姐姐谭宇婷(化名)拿出母亲生前订立的遗嘱,对弟弟谭良斌说道:“妈妈希望,房子给我,其他财产我们商量着继承。”
谭良斌沉默良久,反驳道:“房子产权的一半,应该在咱们第一任继父的手中,这一半还是你我平分吧。”
要了解谭良斌所说的“第一任继父拥有一半房屋产权”,还要首先介绍母亲的故事。母亲一生经历了三段婚姻,和第一任丈夫生育了谭宇婷和谭良斌两个孩子后离婚。1987年,母亲取得村里的宅基地使用权,在老宅中与第二任丈夫度过婚姻生活。离婚时,法院判决双方各自分得老宅的一半份额。而母亲的现任丈夫,在她离世前去世。
母亲去世前感到身体大不如前,看着尽心尽力照顾自己的女儿,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此宅基地上的老宅留给女儿谭宇婷。老人以为这样就能避免子女未来争夺财产,遗憾的是谭良斌和谭宇婷仍旧爆发了矛盾。
就在谭宇婷无助时,朋友给她介绍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经过初步咨询,冠领律所取得谭宇婷的信任,她决定委托冠领维权。冠领律所指派张耿彬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仔细审查遗嘱,了解到谭家母亲作为被继承人,确实立有自书遗嘱,并且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合法有效。
律师找到母亲第二段婚姻时的离婚判决,发现正如谭良斌所说,母亲仅拥有案涉房屋一半产权。但遗嘱中,母亲处分了全部房屋。
谭宇婷紧张询问这是否会影响继承,冠领律师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遗嘱中部分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剩余部分的效力。即,母亲享有的一半房屋产权,仍旧会由谭宇婷继承。
冠领律师代理谭宇婷,提起继承纠纷之诉,要求根据遗嘱继承房屋。之后,律师积极对话谭良斌,详细解释遗嘱的有效性,指出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进一步损害亲情关系。
谭良斌显得有些犹豫,律师进一步说:“您母亲的自书遗嘱非常符合法律规范,可见她生前查阅了很多条款,才一个字一个字写下要把房屋留给女儿。”
谭良斌的态度彻底软化,表示同意按照遗嘱来继承,但要求有法院的判决书作为结果,这样以后姐弟俩分割其他遗产时,就有了一份凭证。
很快,案件进入开庭审理,冠领律师指导谭宇婷提出诉求,谭良斌亦表示愿意按照被继承人的遗愿处理。
法院最终判决,案涉房屋中属于母亲享有的二分之一产权,由谭宇婷继承。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谭宇婷如愿以偿地继承了母亲留下的遗产,同时也保住了与弟弟之间的珍贵感情。本案也再次证明了专业律师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重要性。在纷争中找到平衡点,帮助一家人达成双赢,是冠领律师秉持的办案理念,也是冠领律师不懈追求的结果。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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