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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4:20:3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家住北京东城的张贵杰如今已经八十多岁了,本应沉浸在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中,但其境遇却与之大相径庭。
年轻的时候,张贵杰因为工作的原因,不得不长时间在外出差,致使他很少有时间陪伴儿子张小飞的成长,这份长期的缺席,让他们父子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
数年前,张贵杰的妻子不幸因病去世,这让他本就孤独的晚年更添一抹凄凉。随着年岁的增长,张贵杰的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日常生活已难以自理,亟需亲人的关怀与照料。可妻子已逝,儿子也因长期以来的隔阂不愿照顾他。面对困窘的晚年生活,张贵杰深感孤单无助。
在与儿子多次沟通无果之后,张贵杰决定向北京冠领律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洪昊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与张贵杰深入沟通了案情。了解清楚张贵杰与儿子之间的矛盾点后,律师认为本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难点在于如何在不伤及亲情的前提下妥善解决纠纷。据此,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的维权方案,随即代理张贵杰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下,律师主动约见了张小飞,耐心向他释明法理,并转达了张贵杰当前生活的艰难困境,特别是他身患重病,急需经济支持以维持治疗的紧迫现实。同时,律师也指出,张小飞如今生活稳定,且已成家立业,作为子女,他应当承担起赡养年迈父亲的责任,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最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张小飞逐渐意识到了自己作为子女应尽的责任,对于父亲过去因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缺席自己成长的无奈,张小飞也表示了理解与体谅。考虑到实际经济能力及家庭负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张小飞自2024年9月起每月15日前向张贵杰支付800元赡养费。
本案提醒各位读者: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切勿等失去时才追悔莫及。(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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