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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2 09:27:3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浙江嘉兴是江南水乡的瑰宝,在这里不仅能品味深厚的历史底蕴,还能深切感受到现代商业发展的蓬勃生机,上海的利坤公司(化名)就准备在此投资建设商业广场。经过为期一年的考察后,在2015年9月,利坤公司敲定商业广场的选址,并与当地的兴得公司(化名)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书》,约定利坤公司受让一块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土地的使用权,用于开发建设商业中心,并由兴得公司负责做好土地规划设计和挂牌出让事宜,确保土地符合规划条件。
协议签订后,利坤公司为确保能及时推进项目,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兴得公司却始终未能按约提供项目用地。到了2021年5月,兴得公司向利坤公司发函称,由于规划调整,导致《投资意向协议书》约定的项目选址用地落空,该协议不能实际履行。
利坤公司认为兴得公司作为承担招商引资职能的国有企业,在《投资意向协议书》作出承诺却又无法履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兴得公司则表示,在双方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时,案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挂牌价格等重要内容均没有取得相关部门同意,项目选址也没有正式明确,因此项目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该协议属于磋商性的意向协议,对双方不产生法律效力。且由于土地没有实际挂牌,兴得公司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也没有实际进行项目建设,利坤公司要求承担赔偿损失没有事实依据。
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协商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利坤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随后利坤公司派代表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洪亮律师、熊月琦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审查了《投资意向协议书》的条款,确认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仔细研究。同时,律师还从嘉兴市相关部门了解了土地规划调整的具体情况。
随即,冠领律师指导利坤公司收集前期投入资金的转账凭证,包括项目方案委托设计费用、办公场地租金、装修费用、办公用品支出及员工工资、差旅费等。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冠领律师代理利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兴得公司赔偿因未能履行协议而给利坤公司造成的损失。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双方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书》虽然属于磋商性协议,但兴得公司在《投资意向协议书》中使用了“确保”“提供”等肯定性用词,且双方在协议中已经明确了项目用地、规划设计等关键内容,兴得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在协议中作出了明确承诺,理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利坤公司虽是专业的投资公司,但对于国有企业,仍会产生合理的信赖。而兴得公司未能履行协议,存在缔约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判决:兴得公司限期赔偿利坤公司损失296万元。
通过此案提醒了投资方,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全面评估各种潜在风险。投资方应进行详尽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主动识别、避免或退出那些具有较高风险的商业活动或商业环境。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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