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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0:45: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都说兄弟姐妹是人生路上的同行者,是父母留给子女最珍贵的礼物。北京东城的秦先生曾经与家中兄姐也有着纯粹深厚的感情,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利益的交织,许多东西慢慢变了质,致使他们最终走上了对簿公堂的道路。
秦先生家中有一兄一姐。三姐弟年龄相近,打打闹闹一起长大,直到陆续离家读大学,相聚的日子越来越少。工作后,三姐弟都很快结了婚,尤其是秦先生的二哥一家选择定居深圳,见面机会更是稀少。从曾经的朝夕相处到后来的偶有联系,感情势必有所减淡,而真正产生隔阂,是从他们的母亲去世开始。
三人的父亲1975年就已去世,母亲老年时期,先与秦先生的大姐居住多年,后来又与秦先生一起居住。2016年,母亲去世,留下了北京东城区的一套房屋。陷入悲痛的秦先生还未整理好心情,就被兄姐告知,母亲留有遗嘱,其中载明,因秦先生未尽赡养义务,房屋由兄姐二人平分。秦先生认为自己亲力亲为照顾母亲多年,母亲不可能这样写遗嘱,所以他拒绝配合兄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姐弟三人多次为此事发生争执,关系陷入僵局,遗产分割事宜也被搁置下来。为了充分利用房屋,手握产权证书的秦先生不久后将房屋租了出去,一直持续到2023年。因二哥两年前已去世,二嫂想要理清遗产,便与大姐将秦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平分母亲留下的遗产,还要求分割房屋租金。
收到法院传票的秦先生有些不知所措,于是他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姚玮律师和刘艳艳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认为此案的遗产包含房屋、租金、遗属待遇折价款,如何分割租金和遗属待遇折价款取决于房屋份额如何继承,而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证明遗嘱的效力。经过对遗嘱复印件的研究,律师归纳出其中拒给秦先生遗产的两个原因:一是案涉房屋本是三间平房,秦先生擅自改建成两间房屋;二是秦先生的兄姐对母亲尽了赡养义务,而秦先生未尽赡养义务。秦先生认为这是无稽之谈,改建房屋是母亲委托他妻子办理的相关手续,照顾母亲多年的也是他,反而是二哥身处异乡,很少赡养母亲。律师便指导他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遗嘱内容与事实相悖。此外,律师还发现这是一份打印的遗嘱,但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打印遗嘱的有效要件。律师以此为突破口,结合遗嘱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观点,写好答辩状,如期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秦先生的大姐和二嫂以遗嘱要求平分母亲的遗产和房屋租金。
冠领律师则提交秦先生母亲的病历材料、生活照片等,证明秦先生尽到了赡养义务,陪伴照顾母亲多年;提交改建房屋相关文件证明秦先生母亲知晓改建房屋事宜,并委托秦先生的妻子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秦先生二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证明其定居深圳,没有赡养老人的客观条件。综上表明遗嘱内容与事实相悖,遗嘱真实性存疑。
另外,律师还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而案涉遗嘱共两页,只有第二页有秦先生二哥代签的名字和一个捺印,以及一个见证人的签名,无法保证遗嘱的完整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该遗嘱无效。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最终判决房屋归秦先生的大姐所有,大姐限期向秦先生支付173万余元房屋折价款,原被告三人平分房屋租金和遗属待遇折价款。
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这场持续8年的遗产继承纠纷以秦先生应诉成功画下句号,他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由衷地感谢冠领律师的付出。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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