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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14:43:5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老孙,我两个店前后投了26万,你说会退给我,钱呢?”萧祉愤怒地冲着电话吼道。电话那头,孙富舟沉默不语。想到最初两人在培训会的结识,萧祉不禁感到一阵心酸。
2023年2月,萧祉、孙富舟和沈初淮在上海的麻辣烫培训会上相遇,共同的创业梦想让几人快速熟络起来。孙富舟自信满满地说道:“咱们一起合伙开店,定能闯出一番天地!”萧祉和沈初淮被他的热情所感染,纷纷点头赞同。
很快,他们仨签署了合伙协议,约定每人各投入5万元作为首期启动资金在上海嘉定合伙开麻辣烫店。A店开业后,萧祉全心关注店铺的发展,后续分期投入16万元。在三人的努力下,A店逐渐步入正轨。由于市场前景大好,孙富舟盘算起开分店的事情。
于是,他询问了萧沈二人的意见,沈初淮因自身资金困难,主动放弃参与。萧祉觉得新店铺能带来更多收益,便再次投入10万元,和孙富舟在徐家汇开了B店。然而,事情并没有朝预期方向发展,到了分红时,孙富舟以AB两店盈亏相抵为由未给萧祉分红。
萧祉心中隐隐不安,急忙找到孙富舟,要求查看店铺营业账目,却被孙富舟直接拒绝。失望之余,萧祉当即提出散伙,并要求孙富舟退还26万投资款。可孙富舟却表示目前店铺尚有亏损,等处置明白后再给其进行清算、分割,萧祉同意了他的解决方案。
本以为孙富舟会信守承诺,可谁知他的话只是张“空头支票”。此后,任凭萧祉怎么找他,孙富舟都躲着不见。最终,走投无路的萧祉找到冠领(上海)律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陈旭东律师、施洋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接待室里,萧祉向冠领两位律师详细讲述了三人结识并签署合伙协议的过程。由萧祉提交的转账凭证可知,其累计投入达26万元,依约履行了出资义务。此外,萧祉补充道:“AB两店均由孙富舟女儿孙彤进行个体工商户运营注册,由孙富舟实际总体把控负责。”
据此,冠领律师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萧祉向法院提起合伙合同纠纷之诉,并追加申请孙彤为必要诉讼当事人,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完整性。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孙富舟以两店盈亏相抵为由拒绝分红,却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不仅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还损害了萧祉合法权益,萧祉有权要求孙富舟结算并返还投资款。
律师释法明理后,孙富舟自觉理亏,表示自己其实不是想“赖账”,而是最近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返还投资款,内心也十分愧疚,希望可以调解。看在昔日情谊,萧祉愿意为孙富舟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孙富舟分三年支付萧祉合伙份额转让款13万元,若孙富舟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超7日,萧祉有权就全部未付款申请强制执行。
至此本案圆满结案,小冠也借此提醒大家在商业合作中要坚守诚信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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