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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上海静安的严高伟继承了爷爷奶奶留下的老房子,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如今,老房子将被拆迁,拆迁补偿的安置房价值高达1000万,一家人因拆迁利益矛盾纠纷不断,如此复杂的案件到底该如何解决?
严高伟是上海静安区的居民。严高伟的爷爷奶奶育有五个子女,两位老人去世前,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将名下位于上海静安某处的老房子留给了严高伟。
2015年9月,一家人共同签订了家庭协议,载明“五子女过世后,产权归严高伟所有”。虽说有了爷爷奶奶的口头遗嘱,以及叔伯等人的书面协议,但数年来,严高伟都未能及时将老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这就为后面一家人纠纷的产生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2023年5月,老房子被划入拆迁范围,房屋拆除后,相关部门将补偿相应的安置房,其价值高达千万。见安置房价值不菲,严高伟的几个叔伯也想要分得房屋产权,或者由严高伟给予他们每人数百万补偿款。
因几个叔伯始终拒绝配合,这就导致严高伟无法作为所有权人,与相关部门签订拆迁协议,无法拿到安置房名额。此事若得不到及时解决,拖到最后很有可能丧失安置补偿机会,只能拿到价值较低的货币补偿。
无奈之下,严高伟联系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希望能获得老房子的拆迁利益,并减少给叔伯等人补偿款的数额。经研判,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陈红印律师、李今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接案后,又多次尝试与几个叔伯进行沟通,协商未果后,冠领律师立即起草相关材料,代理严高伟向法院起诉。
立案难,是本案遇到的第一大难点。因严高伟是爷爷奶奶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法以法定继承为案由提起诉讼,只能以遗嘱继承申请立案。然而,法院认为本案没有遗嘱,无法以遗嘱继承立案,只能以赠予协议为由起诉,因此两次拒绝立案。
冠领律师经分析发现,几个叔伯签订的协议中写明“五兄弟姐妹去世后产权归当事人所有”,如果以赠予起诉立案,将会面临赠予条件尚未成就的难题。因此,冠领律师坚持以遗嘱继承申请立案,并在第三次与法院沟通时指出,对于“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在立案环节不应作出实质性审查,以此说服立案庭,成功立案。
几个叔伯的要求不同,调解较为困难是本案的第二大难点。冠领律师了解到,严高伟的二伯和五叔均为聋哑人,比起补偿款,他们更希望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利。对此,冠领律师认为,可以对二伯与五叔的居住权利进行承诺,以此获得两个叔伯的支持,并成功说服他们在庭审时为口头遗嘱之事证明。
此外,大伯和四叔各自要求拿到超百万的高额补偿款。对此,冠领律师在庭前便多次与他们进行沟通,融情于理,指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以此降低其心理预期。开庭审理时,冠领律师与严高伟的父亲、二伯及五叔相互配合,终于说服大伯及四叔,将补偿款的数额降为每人20万元。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曾多次联系冠领律师,说明此案在立案阶段存在许多问题,要求严高伟撤回起诉。为了帮助严高伟尽快解决此事,冠领律师多次与法院进行沟通,指出本案有达成调解的可能,最终成功说服法院,保证了案件的顺利进行。
经法院主持调解,一家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老房子的财产性权利归严高伟继承所有;严高伟限期向大伯、四叔各支付20万元。
至此,该案圆满结束。面对立案难以及调解难两大难题,冠领律师迎难而上,逐个化解,不仅使委托人获得价值千万的拆迁房产权,更使一家人之间的亲情得以维系。(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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