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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翻建不出资还想多占房,冠领律师帮助被告保住大部分房屋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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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说无凭,立字为证,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义务,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社会中如此,家庭内部也是如此,一旦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家人之间也需按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但在家庭内部签订的合同往往不具有商事合同那样完备的条款,更多时候是作为备忘录而存在,对违约责任等事项几乎不作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内部一旦产生纠纷,不仅争议难以解决,想要实现合同权益也变得十分困难。居住在北京市通州区的石松就遇到了这类问题,他被妹妹告上了法庭,但他却认为妹妹是在“无理搅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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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松与石雪系兄妹关系,早在2016年6月,石家兄妹就因为房屋所有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过诉讼,后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载明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农村的房屋中,西数第一间归石松所有,西数第二间归石雪所有。

  后老房渐渐破败,为了满足宜居需求,在2020年6月,石松、石雪与父亲三方签署了一份房屋翻建协议,约定由父亲向村委会申请翻建,翻建时,西数第二间由石雪出资,翻建后,西数第二间仍然归石雪所有。

  拿到准予翻建的手续后,石松开始推翻原有房屋并翻建新的房屋,但在这个过程中,石雪却未曾出资。新房建成后,石雪对西数第二间房屋主张所有,被石松拒绝。石松认为妹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出资义务,自然也无权索要房屋。石雪在哥哥这里说不通,转身便将石松告上了法庭。

  石松对此感到匪夷所思,违约的是妹妹,声称权益受到侵害的也是妹妹,而自己又出钱又出力,反倒没落下好。石松愤愤不平地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物权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李妍律师、陈允良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在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认为在房屋翻建过程中,原有的“西数第二间房屋”已不复存在,而石雪想要取得新建成的“西数第二间房屋”的所有权,则需要履行出资义务方可,且该房屋属于农村宅基地房,石雪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不应该取得新建成的“西数第二间房屋”的所有权。但因房屋翻建协议中的约定实在过于模糊,不能排除法院粗暴划定房屋归属的可能。

  委托人对冠领律师告知的诉讼方案及风险点均表示了解认可,冠领律师于是代理委托人出庭应诉。

  诉讼过程中,法院果然表达出了“出资问题可以另案主张,但协议需要严守”的意思,冠领律师于是紧急调整诉讼策略,指出原来房屋与新建房屋在构造上存在不同,原西数第二间房屋现在被分割成了许多间,即法院认定归石雪所有的“西数第二间房屋”,应该是在原有西数第二间房屋范围内除去被隔开的卫生间、洗漱间、过道后,剩下的“西数第二间房屋”,即一间卧室。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涉案房屋西数第二间卧室一间归石雪所有,石松需限期腾退并支付石雪房屋占有使用费。

  在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冠领律师尽可能帮助委托人减少了损失,加大了原告使用房屋的难度,事后无论是购回这间卧室,还是要求妹妹履行出资义务,委托人都已占据优势地位,有利于家庭矛盾的和平解决。(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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