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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9-02 10:43:52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调解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婷婷律师、常斐律师代理的北京石景山合同纠纷案,经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原告(委托人)于2024年10月15日前返还被告购房款共计154万元;被告在收到上述154万元购房款后30日内将案涉房屋腾空并返还给原告。
2021年,王晓华的丈夫因急需资金,悄悄把房屋低价出售给了同事,严重损害了王晓华的财产权益。为此,王晓华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三人达成庭外和解,王晓华顺利收回房屋。
人至中年的王晓华因一次意外,间歇性患有精神疾病,被医院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早逝后,丈夫张军奕便成为了她的监护人,两人婚后育有一双儿女。
2021年,张军奕因做生意急需一笔资金,在未经王晓华同意的情况下,便急匆匆地与同事吴飞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将其名下的一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安置房,以远低于市场价18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吴飞。这一举动,无疑侵害了王晓华及孩子们的财产权益。
知道这件事后,王晓华感到非常愤怒和无措。为此,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接受委托,指派张婷婷律师、常斐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认为王晓华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其丈夫作为法定代理人却又存在损害王晓华利益的行为,这使得案件变得尤为复杂且充满挑战。为了最大化保护王晓华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冠领律师决定从证明买卖合同的无效性入手,随后便代理王晓华提起诉讼。
开庭前,律师充分研判案情,指导王晓华紧扣法律要件收集证据。在庭审调查环节,律师从成交价与市场价的巨大差额、安置房的特殊属性等方面展开论述,沉着冷静地论证了买卖合同的无效性。在辩论环节,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吴飞在答辩中不经意暴露出来的问题点,表明其实际上是知情王晓华的精神状态的,进而论证吴飞低价购买案涉房屋存在主观恶意。
面对冠领律师的充分论述,吴飞可能自知理亏,在庭审结束后主动提出愿意调解。之后,冠领律师与吴飞进行了数轮沟通,提议由王晓华一方先返还购房款,吴飞收到购房款后30日内完成房屋腾退。这一方案在不损害王晓华利益的前提下也打消了吴飞的顾虑,进而让双方均免于承担诉讼的风险,可谓一举两得。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王晓华、张军奕于2024年10月15日前共同返还吴飞购房款共计154万元;吴飞在收到上述购房款后30日内将案涉房屋腾空并返还给王晓华、张军奕。
很快,吴飞办理完成了腾房手续,王晓华也终于收回了房子,这段波折的房产纠纷至此画上了句号。(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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