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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9-02 09:51:3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调解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茂生律师代理的上海嘉定劳动仲裁案,经由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作出《调解书》,被申请人限期支付申请人(委托人)13万元。
自2020年起,刘远(化名)就职的公司采取“降薪、闲置”的方式,意图迫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进而逃避支付劳动补偿。刘远与公司协商无果后,于2024年6月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双方于2024年7月,达成调解协议:公司限期支付刘远13万元。
刘远自1995年起便受雇于一家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建筑公司,担任风机组组长一职,多年来收入一直非常稳定。但到了2020年以后,因当地建筑行业不景气,公司承包的一些项目逐渐停工,导致刘远等工人无事可做,公司效益也逐年降低。
为了降本增效,公司将刘远的工资从原本的一万余元,降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480元,且还时常拖欠。很显然,这些钱并不够刘远供养家庭,但他被闲置在工作岗位上,也无法去接私活补贴家用。刘远于是准备另找工作,并向公司人事试探性地询问:如果他提出离职,公司能支付多少补偿?
然而公司方面的回复却显得非常冷漠,表示自愿离职的员工无权获得劳动补偿。闻言刘远才意识到,公司正是在用“降薪闲置”的方式“逼迫”他们“自愿离职”,如此将节省一笔补偿开支。
在这里工作了近三十年的刘远,对公司的做法备感寒心,于是放弃了原本的沟通打算,转而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茂生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指导刘远收集了劳动合同、钉钉打卡记录、工资条、纳税明细等证据,随后根据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向公司发出《告知函》,要求其限期补发拖欠刘远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公司签收《告知函》后并未作出任何答复,冠领律师于是代理刘远向公司发送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指出其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严重损害了刘远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迫使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对该通知书仍未予理会,冠领律师遂代理刘远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庭前调解阶段,公司仅指派了一名普通员工参与沟通,并直言账上没钱,无力支付任何补偿。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根据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逐一释法说理,并详细列举了刘远应获得的补偿项目及具体金额。经过数轮谈判,终于将补偿款慢慢提高至13万元。
2024年7月,双方在仲裁委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公司限期支付刘远13万元。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面对公司施压逼辞,劳动者应冷静应对,保持工作节奏,拒绝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不轻易签字离职,保持劳动关系。同时要注意保存证据,合法维权,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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