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8-29 10:53:0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兵律师代理的广东广州服务合同纠纷案,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民事裁决书》,仲裁院最终裁决对方返还委托人2.3万元。
深圳的方广公司与广州的福海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发现,对方未按照当初的承诺履行合同。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广公司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近日,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广州仲裁委裁决福海公司返还方广公司2.3万余元服务款。
2022年5月,深圳的方广公司在选品活动中与广州的福海公司相识。福海公司用国内某电商巨头作样板,向方广公司大肆宣传并提出邀约。方广公司被对方提出的流量扶持打动,双方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方广公司支付3.86万元服务费,福海公司为其提供供应链系统及相关推广服务。
履行合同过程中,方广公司发现对方并没有像宣传中所述,给予自己的产品流量扶持。通过购物软件搜索关键词,方广公司的商品排名也并不靠前。沟通上述问题时,福海公司的员工转移话题,文过饰非,方广公司失望至极遂要求对方退还3.86万。
双方迟迟没有协商一致,方广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要说法。在他人的介绍下,方广公司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兵律师办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认真研究案涉《服务合同》后阐明,福海公司在履行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方广公司依法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等。冠领律师将收集的十项证据分门别类整理成册,依据双方的仲裁条款,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
仲裁庭上,福海公司辩称:合同签订后,福海公司第一时间建立了服务群,并安排服务经理对接。福海公司依约履行了选品、定价、产品定位等服务,合同的一年服务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如今合同已到期,不支持方广公司的诉求。
针对福海公司的论述,冠领律师指出: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依据方广公司提供的证据,福海公司并未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对接活动资源、提供优惠券系统”等七项服务内容。福海公司亦未举证,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仲裁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裁决福海公司返还方广公司2.3万余元服务合同款。(文中涉及的公司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人:张冠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