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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8-29 10:22:4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黄晋奎律师、张丽娜律师代理的北京西城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由五名原告(委托人)继承。
方叶的父亲去世后,因大哥、二哥早逝及三哥对财产的处分引起家人不满等原因,导致作为遗产的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经过十余年仍无法完成继承。到了2023年底,方叶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案涉房屋由方叶继承五分之二产权份额,由五弟继承五分之一产权份额,由大哥、二哥的孩子各继承五分之一产权份额。
方叶在家中排行第四,此外还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她的大哥和二哥早逝,父亲亦于2010年2月去世,留下一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房屋。此时三哥方鸿提出,该房屋应由仍在世的三兄妹继承,每人各占三分之一产权份额。同时方鸿考虑到,由于他的年纪也不小了,为了避免去世后,其他家庭成员因继承事项再发生纠纷,故留下一份《声明》,写明在他去世后,他从父亲遗产中继承的房产份额留给儿子继承,儿子去世后,留给妹妹方叶继承。
方鸿的妻子杜雪对《声明》的内容不满,认为这完全排除了她继承的权利,于是直接搬进西城区房屋中居住,并拒不配合任何人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方叶的大哥、二哥的孩子也对方鸿的说法感到不满,认为自己也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不应被排除在外。
几人吵吵嚷嚷,继承事项便一直搁置下来,始终未能办理房产过户。到了2021年12月,方鸿去世,他的儿子也在2022年4月因病去世。方叶认为,根据三哥的遗嘱,此时应该由她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但杜雪则坚持不认可《声明》的效力。双方争执许久,事情还是像十几年前那样,谁也说服不了谁。
此时方叶已经七十多岁了,没有时间精力再慢慢处理这一继承难题,于是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黄晋奎律师、张丽娜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一边捋清方叶的家庭关系,明晰案涉房屋在十余年里发生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转继承等各项法律关系,一边联系了方叶大哥、二哥的孩子,与他们就继承事项进行沟通。准备工作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方叶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并向法院提出:
第一,案涉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在他去世后,应由方叶等五名子女继承。因老大、老二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应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第二,方鸿留下的《声明》明确了他死亡后的房产继承问题,应系遗嘱。虽然杜雪不认可《声明》的效力,但其形式符合法律对自书遗嘱形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故其是方鸿的有效遗嘱。因此,在方鸿与儿子均去世后,案涉房屋中应由其继承的产权份额,由方叶继承。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判决:案涉房屋由方叶继承五分之二产权份额,由五弟继承五分之一产权份额,由大哥、二哥的孩子各继承五分之一产权份额。
在继承房产时其他继承人不配合遗产继承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第一,协商解决。第二,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第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如果该被告到时仍不到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该继承权诉讼的判决效力和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效力等同。(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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