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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8-27 13:58:3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刘文杰(化名)是中国香港人,为了换购房屋,经中介的介绍与买受人何芳芳(化名)签定《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何芳芳未按约支付房款。近日,由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迎来了胜诉结果,法院判决何芳芳限期向刘文杰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支付律师费。
刘文杰是中国香港人,在深圳工作。2023年6月,因工作变动,他决定卖掉深圳的房屋,并用售房款在香港换一处更为宽敞的房屋。为了换购房屋,他通过某中介公司的介绍,与买家何芳芳签订了《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双方经商议,刘文杰同意以43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这一金额虽然低于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但何芳芳承诺她会在一个月内支付全部购房款。为了尽快收拢资金,刘文杰认为这种程度的让步完全可以接受。
到了2023年7月底,何芳芳仍然没有支付任何购房款。刘文杰经多次催告后始终得不到回复,无奈之下只能再次联系中介公司询问情况。而中介公司也三缄其口,竟提出将该房产进行抵押贷款融资,所得款项便可用来支付购房款,如还有不足部分,再由何芳芳分期偿还。
刘文杰听闻后,很是愤怒,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何芳芳不仅完全违背了合同约定,还意图将资金风险转嫁给他承担,毫无契约精神,于是刘文杰立刻向中介公司及何芳芳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但两方都拒收了邮件,还表示刘文杰“无故”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被倒打一耙的刘文杰意识到了中介公司可能存在伙同何芳芳“骗取”他房屋的行为,于是放弃沟通,直接来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罗涯文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详细了解刘文杰的情况后,迅速展开了调查。首先审查了刘文杰与何芳芳签订的《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发现其中确实存在一些漏洞,使得何芳芳有机会拖延支付购房款。同时,律师也对中介公司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中介公司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嫌违规操作。
冠领律师建议刘文杰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何芳芳和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冠领律师的协助下,刘文杰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在法庭上,罗律师有力地陈述了刘文杰的诉求,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何芳芳和中介公司的违约行为。指出:
根据《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的约定,如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且卖方因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买方承担。本案中,何芳芳未依约于2023年7月底之前将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支付至双方约定的监管账户,构成违约。因此刘文杰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要求何芳芳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律师费。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何芳芳需在限期内向刘文杰支付违约金10万元。
通过此案提醒大家,在进行房屋交易时,一定要谨慎选择中介公司,并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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