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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8-06 10:39:2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调解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洪昊律师代理的北京通州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案涉房屋中西数第一间由原告(委托人)继承所有。
2017年2月,贺欣的爷爷贺国庆(均为化名)去世后,留下遗嘱将北京通州某宅院内的四间北房中西数第一间留给贺欣继承。她的两个姑姑拒不配合办理继承相关手续,导致房屋迟迟无法过户。2024年初,贺欣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经过冠领律师多番斡旋,各方于2024年7月达成调解协议:案涉宅院内四间北房中西数第一间由贺欣继承所有。
2003年6月,贺欣的父亲因病去世,她的爷爷贺国庆为了照顾孙女留下一份遗嘱,写明将自己名下一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宅院内的四间北房中,西数第一间留给贺欣继承。她的奶奶和两个姑姑都没有表示反对。
2016年5月,贺国庆的健康状况恶化,他为了避免去世之后家人不遵遗嘱,为争遗产再起纠纷,于是向法院提起了分家析产之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各家庭成员达成一致,约定上述宅院内的四间北房中,东数第一间、第二间归贺欣的两个姑姑所有,西数第二间归贺欣的奶奶所有。
由于贺国庆、贺欣等人对法律程序的运用并不熟练,事先也未向专业律师咨询求助,因此在本次诉讼过程中,几人都未对“西数第一间房屋”一并作出处理。贺欣认为有贺国庆的遗嘱在前,该房屋的权属并不存在任何争议。
然而等到贺国庆于2017年2月去世后,贺欣的两个姑姑却拒不配合她办理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她们虽然都承认该房屋归贺欣所有,也同意贺欣在此居住,却一直拖延办理继承事项,导致贺欣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一直处于权属不清的风险状态。
到了2024年初,贺欣奶奶的身体出现了健康问题,贺欣不免为此感到担忧,一方面是忧心老人何时能够康复,一方面是由于她继承自爷爷的遗产尚未处理完毕,如果奶奶此时去世,两个继承关系叠加后,遗产问题一定更难处理。贺欣左思右想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求助,希望能得到专业律师的意见。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办理家事案件经验丰富的洪昊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向贺欣指出,现在她的两个姑姑对配合她继承遗产态度消极,无论是沟通协商,还是签订家庭协议书,都很难保障她的继承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因此建议她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通过取得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力的生效文书,来确保她对案涉房屋享有的权益不受他人妨碍。
理顺维权思路后,冠领律师代理贺欣起诉,并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本案中,贺欣爷爷所立的遗嘱,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因此案涉“西数第一间房屋”应由贺欣继承。
冠领律师随后向贺欣的两个姑姑释法说理,从维护家人亲情的角度出发,最终说服她们同意调解。2024年7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致:案涉宅院内四间北房中西数第一间由贺欣继承所有。
冠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考虑到原、被告系家人关系,判决不但无法化解双方心结,甚至可能加深矛盾,产生一系列新的纠纷,因此围绕“亲情”这一关键词,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向其讲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最终弥合了亲情,化解了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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