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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8-01 13:53:1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詹爱燕律师、卢丽桦律师代理的广州劳动争议案,经由广州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作出《仲裁裁决回溯》,裁决被申请人小王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公司(委托人)赔偿金46万元。
2023年8月,广州某公司因会计轻信QQ群中诈骗人员的诱导,转出公司财产损失46万元。在会计离职且犯罪分子未被抓获时,公司老板李祥为保障自身权益,咨询到冠领(广州)律所。冠领律师通过岗位职责等剖析出该会计的过失,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由会计承担公司的全部损失,限期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2023年1月,广州海城数码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海城公司”)通过面试,聘请了具备会计相关工作经验的小王担任财务出纳一职。双方约定,海城公司将于每月15日通过同事或老板李祥的个人微信转账,向小王支付上个月的薪资。
2023年8月30日,在小王正常工作时,他使用的公司QQ号突然被“公司领导”拉进一个名为“广州梨花”的群中。鉴于广州梨花曾为公司客户,且群内又有领导监督,小王在群成员提出交付保证金的要求时并未提高警惕,最终分批次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共计46万元。
几分钟后,李祥发现公司资金异常变动,立即制止了小王的转账行为并进行了初步询问,随后迅速报警。警方经调查,确认小王遭遇的是诈骗行为,群内所谓的“客户”与“领导”均为骗子冒充,且公司领导实际使用的QQ号与群内显示的号码不符。
在等待案件侦破期间,李祥决定让小王继续留在海城公司工作,但小王只坚持到了2024年3月。随着小王离职,李祥担心公司损失无法挽回,遂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了帮助。冠领律所指派了经验丰富的詹爱燕律师和卢丽桦律师代理此案。
两位律师经过详细分析后指出,小王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显著过失,李祥完全有权通过劳动仲裁途径向其提出索赔要求。李祥为了给自己及公司增加一份保障,由冠领律师代理他以劳动争议为案由,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王辩称,尽管李祥在日常工作中习惯于通过微信或微信群发布支付指令,但这并不等同于禁止在紧急情况下灵活调整既定流程。
针对这一说法,冠领律师精心准备了大量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确凿证据,充分展示了李祥与小王之间频繁且几乎完全依赖于微信进行的沟通模式。
律师还强调指出,小王因轻信诈骗信息,擅自对外付款,导致海城公司蒙受了高达46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尽管直接实施欺诈行为的第三方应为首要赔偿责任人,但小王作为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未能充分展现其应有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也未能尽到岗位所要求的谨慎与审慎义务。
特别是小王仅凭一个陌生的QQ号就轻率地安排了资金转账,且在面对未经验证的QQ号发出的打款指令时,未能保持足够的警惕性,这明显违背了财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审慎性要求,构成了重大的职业过失。因此,对于小王因失职行为给海城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他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仲裁委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小王应该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海城公司支付赔偿金46万元。(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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