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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7-03 10:47:2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玮玮律师代理的上海长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原告(委托人)与被告一签订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被告二限期赔偿原告3.2万元。
2023年5月,程兰在上海长宁某路段被周勇(均为化名)撞伤后仅获赔2000元,此后支出的治疗费用却远远高于这一数字。为了获取公平合理的赔偿,程兰委托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5月,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应限期赔偿程兰3.2万元,此外周勇还应赔偿程兰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胜诉判决下发后,程兰向冠领律师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2023年5月,程兰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被周勇横向开来的机动车撞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周勇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当场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6月,程兰、周勇经多次协商后,在交警队办公场所,由相关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起草文稿,签署了《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约定由保险公司代周勇赔偿程兰的全部损失共计2000元。
程兰的经济条件不太好,一直等到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款后才去往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耻骨上下支骨折,周围软组织肿胀。程兰接受治疗后再次来到医院复诊,被诊断为:盆骨多发骨折后,骨痂形成。
在治疗过程中,程兰光医疗费就花去了3000多元,此外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加起来更是超过万元。她认为保险公司支付的2000元完全不足以弥补她遭受的损失,因此要求对方再额外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却表示程兰和周勇已经签署了《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且赔偿款已经支付完毕,她无权再要求额外赔偿。程兰索赔无果后又向周勇索赔,对方也表示不同意承担保险范围外的赔偿责任。
程兰无奈之下,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为此她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玮玮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难点在于双方经意思自治签订了《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且本次事故已经赔偿完毕,如果想要进一步争取赔偿,就要想办法撤销上述协议书。
冠领律师于是以周勇、保险公司为被告,代理程兰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2024年3月,法院依职权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写明“被鉴定人程兰伤后可酌情予休息150日,营养90日,护理90日”。
冠领律师随后向法院提交了程兰为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凭证,并提出:程兰在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时,对自身伤情并不完全清楚,存在重大误解,无法预见到“盆骨多发骨折后,骨痂形成”的后果,因此有权撤销该协议书,并根据鉴定意见、费用凭证等来确认周勇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数额。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程兰、周勇签订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保险公司应限期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范围内赔偿程兰3.2万元,此外周勇还应赔偿程兰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案中,冠领律师正是据此为程兰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赔偿,避免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维护了委托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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