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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10:32:19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杨洋律师代理的上海浦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限期向原告(委托人)支付补偿款60万元。
2022年5月,林建华购买的一处位于上海浦东的农村房屋被征收,因补偿问题与原房主张浩产生纠纷。林建华随后委托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斡旋,双方于2023年5月达成调解协议:林建华于2023年6月前搬离案涉房屋,张浩向林建华支付补偿款60万元。
2011年9月,林建华与上海浦东村民张浩签订了一份《转让合同》,约定以48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浩名下的宅基地上房屋。因林建华并非本村居民,无法办理宅基地转让手续,也无从变更房产登记,为了保障自身财产权益,林建华又与张浩补签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如果该房屋遭动迁,导致林建华无法继续居住的,则张浩要给予他100万元货币补偿。
林建华随后便入住该房屋,直到2022年5月,当地区行政机关为启动建设项目,将该房屋划入了征收范围。林建华认为此时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关于拆迁问题的条款已被激活,便要求张浩支付补偿款。
然而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就补偿款数额问题产生严重分歧。林建华认为当年的约定本质上是为了保障他在房屋被征收后仍有房可住,然而如今上海同地段、同面积的商品房价值远大于100万元,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故要求张浩提高补偿。
张浩则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得出售给城镇居民,因此双方签订的协议应属无效,林建华应交还房屋,他只需退还48万元购房款即可,且林建华在房中居住了11年,并不存在任何损失,无权要求他进行补偿。
双方经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林建华于是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杨洋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认为林建华在案涉房屋中居住了11年,张浩从未提出过异议,可见在2011年出售房屋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便《转让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定无效,但《协议书》作为独立的合同,其涉及拆迁部分的约定真实有效,如果张浩拒不支付补偿,则对林建华明显不公平。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后,代理林建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张浩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请求判令林建华限期腾退房屋。
冠领律师随后调整了办案思路,在充分听取了林建华的意见后,主动联系了张浩,就腾退房屋、支付补偿等事项进行协商。经过冠领律师多番斡旋,张浩最终同意调解。2023年5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建华于2023年6月前搬离案涉房屋,张浩向林建华支付补偿款60万元,如张浩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林建华有权就该笔赔偿金与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中,林建华“购买”11年的房屋被征收后,如果粗暴地按照法律规定,直接认定合同无效,显然没有充分考虑他可能承担的损失,显失公平。冠领律师明析法理,引导双方理性沟通,最终实现积极有益的办案效果。(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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