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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10:54:5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杨洋律师代理的上海嘉定遗嘱继承纠纷案,经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继承人名下的房屋由原告(委托人)继承,归原告所有。
2019年5月,陈盛(化名)因外婆的信息不明,无法继承母亲林红英(化名)遗留的房产。他在2023年6月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代理他提起继承纠纷之诉,于2023年8月取得法院判决:案涉房屋由陈盛继承,归他所有。
陈盛的母亲林红英名下拥有一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房屋。2017年2月,林红英去世,生前留下一份文书,言明该房屋“直到父亲百年后由陈盛继承”。2019年5月,林红英的父亲去世,陈盛认为此时文书所确定的继承条件已具备,但在他去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被继承人林红英的丈夫、母亲也是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陈盛应携带他们的死亡证明或放弃继承遗产声明方可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陈盛的父亲早在1995年12月便与林红英离婚,此后他便一直由母亲抚养长大,而陈盛的外公,也就是林红英的父亲,在与林红英的生母离婚后,再婚的对象现在也已经去世,导致陈盛根本不知道公证处工作人员所指的“外婆”究竟是哪一位,相关材料又该如何收集,继承事项因此不得不搁置下来。
直到2023年6月,牵挂此事多年的陈盛,因始终寻不到好的解决办法,于是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办理继承纠纷案件经验丰富的杨洋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在与陈盛交流后,首先列明了他的家庭成员并捋顺了亲属关系,并根据法院作出的调解文书,确定了被继承人林红英生母的身份信息。由于林红英父母离婚距今已过40余年,陈盛更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外婆”,想要查证她如今是否在世、居住在何地等信息非常困难,更遑论收集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
冠领律师于是转变思路,以陈盛外婆为被告,代理他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本案中,案涉房屋被登记在林红英一人名下,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在其死亡后应作为遗产处理。林红英所留的文书虽未注明遗嘱字样,但内容系对其财产作出的处分,且由她本人签名和注明年月日,符合自书遗嘱的实质要求和形式要件,应认定有效。同时,该遗嘱附有的条件也已成就,陈盛有权按遗嘱继承房屋。
陈盛外婆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3年8月作出判决:被继承人林红英名下的房屋由陈盛继承,归陈盛所有。
面对办理继承公证的材料难以收集的困难,冠领律师另辟蹊径,通过提起继承纠纷之诉的方法,帮助委托人顺利继承了房屋,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灵活的办案思路和深厚的法律功底。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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