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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05-31 09:22:4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耿彬律师代理的广东东莞劳动争议案,经由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书》,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被申请人限期向申请人(委托人)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共计16.1万元。
2024年2月,杜伟(化名)在春节假期后返回就职的广东东莞某鞋业公司,发现公司已停止经营,但仍欠他部分工资未结清。为了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杜伟委托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劳动仲裁。2024年4月,仲裁委作出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鞋业公司限期向杜伟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共计16.1万元。
2000年2月,杜伟入职了一家位于东莞的鞋业公司,任职加工课班长,并一直工作至2024年2月春节放假前。等他节后返岗时,却发现公司已搬走了工作电脑、部分机器和大部分文件材料。杜伟和在场工友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联系管理人员时也未得到有效回复。此后数天,并未有任何人出面给杜伟一个解释,公司也未见继续经营的迹象。
有工友认为公司可能已经破产倒闭,或者老板因欠债“卷款跑路”,诸如此类的猜测甚嚣尘上,闹得人心惶惶。杜伟对日后的工作前景担忧不已,加之此时公司尚欠他部分工资未结清,他认为公司应该给他们一个明确交代,于是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他维权发声。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耿彬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通过调查工商年报,发现该鞋业公司的企业经营状态被填写为“停业”,可以确认已经停止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杜伟对此不知该如何应对,不知道自己如今究竟算在职还是离职,如果选择外出求职是否会受到影响。冠领律师宽慰他说,企业填写停业经营状态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仍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劳动保障义务。
为了帮助杜伟维权并解除后顾之忧,冠领律师代理他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杜伟与鞋业公司的劳动关系。在仲裁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杜伟于2024年2月回到公司时,发现公司已停止运营,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形,公司应按照杜伟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且经过核算,公司尚欠杜伟部分工资未结清,也应一并进行支付。
鞋业公司接到通知后,并未到庭参加仲裁,也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文件。仲裁委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4月作出缺席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鞋业公司限期向杜伟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共计16.1万元。
从本案中我们得知,当员工遭遇公司停业不补偿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合适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公司解散在所难免,希望公司和股东采取积极措施,将对员工的伤害降到最低,减轻经营失败的伤害后果,这也是企业家精神的应有之义。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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