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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55:2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儿子猝死,离婚19年的前夫突然要求分遗产,460万的房子该如何分割?2024年1月,在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上海静安一起继承案中,律师通过追加被继承人的继父为被告,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案涉房产的所有权,继父的继承资格获得认可。
2004年,上海静安区的黎女士结束第一段婚姻后,带着15岁的儿子小轩与朱先生再婚组建了新家庭。两年后,小轩接受外公的赠与,获得了一套现价值460万元的房产。
2022年8月,在黎女士即将迈入老年之际,33岁的儿子小轩却意外猝死。由于小轩生前尚未设立遗嘱,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他名下房产的继承事宜引发了争端。
因为在小轩去世一年后,也就是2023年9月,他的生父于先生就将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儿子名下房产一半的份额。
黎女士为应诉求助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方媛律师、江斌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黎女士的儿子小轩生前未婚未育,除父母以外,再无其他法定继承人。而且小轩在成长过程中,长期患有比较严重的身心疾病,直到去世前都还在接受心理治疗,需要家人更多的关注和照料。他从少年时期就随母亲与继父朱先生生活,经过十多年的相处,两人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黎女士认为,虽然自己再婚时小轩已经15岁,但其仍然与朱先生形成了抚养关系,朱先生作为儿子的继父,也有权继承儿子的遗产,所以自然不同意前夫的分割诉求。
基于此,冠领律师制定了一套详细的诉讼策略,并逐一实施:
首先,就被继承人小轩生前的健康状况,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了4份调查令,通过向医院调取病历,获得了小轩生前详尽的就诊记录,以此向法院证明他确实患有严重阻碍劳动就业的疾病,不仅在未成年时期需要特殊照顾,在成年后也需要家人多加照料。
与此同时,律师还收集了能体现小轩生前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证明小轩生前一直与母亲、继父三人共同居住,在生活上依赖于两人的照顾。
为进一步证明朱先生作为小轩的继父,对其尽到了抚养责任,就两人过去的交流互动情况,律师还整理了父子间赠送的温馨贺卡、旅游记录、照片等材料,以证实朱先生为了治愈小轩的心理疾病,付出了很多精力和心血。因提交证据充分,诉讼策略得当,律师成功将朱先生追加为本案被告。
庭审中,原告于先生提出,他和黎女士离婚后,一直按时向儿子支付抚养费。小轩长期由其外祖父母抚养,与朱先生并未形成抚养关系,认为朱先生无权继承儿子的遗产。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道,于先生声称自己在小轩成长期间正常支付了抚养费,实际却未拿出相应的证据。案涉房产是小轩接受外公的赠与所得,其来源本就和于先生毫无关联。黎女士与朱先生作为长期与小轩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小轩身体欠佳的情况下,对其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依法可以多分遗产。
经过多轮法庭辩论和质证,于先生也意识到自己的诉求很难实现,再经过冠领律师从中斡旋和沟通,最终妥协。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约定案涉房屋由小轩的母亲黎女士继承,于先生仅以28%的产权份额获得了一笔折价款。
在本案中,冠领律师通过有效取证和适时地追加被告,向法院力证朱先生与小轩存在抚养关系的事实,成功稀释了原告的产权份额。案涉房产的归属状态实际也默认了继父朱先生的继承资格,由此降低了原告的诉讼预期,促使双方和解,化解了纠纷。(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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