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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劳动争议案胜诉助委托人获赔17万

2024-01-09 14:28:2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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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巫伟律师代理的深圳某区劳动经济补偿纠纷案,经由深圳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解除申请人(委托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被申请人限期支付申请人(委托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共计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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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深圳男子赵鹏程被公司无故开除无补偿,又因竞业协议离职后工作受限,为维护权益,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师代理其申请仲裁。2023年12月,经仲裁委员会审理,赵鹏程成功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获经济补偿共计17万余元。

  赵鹏程于2022年4月1日入职明筑公司,签订了自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2.5万元。

  但是,2022年12月16日,入职还不到一年的赵鹏程就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中称赵鹏程在任职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现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要求赵鹏程在收到通知书当日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赵鹏程很是不解,向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出具了《负责项目情况及工作能力表现说明》和《公司损失情况统计说明》,表示赵鹏程在此前负责的项目中,因个人工作表现不佳直接给公司造成了32万元的损失。

  面对这一“指责”,赵鹏程愤怒不已,他在该项目过程中工作认真严谨,并不存在公司出具的说明中所指出的问题。赵鹏程多次联系公司,可公司始终态度坚决,赵鹏程被迫离职。

  由于赵鹏程工作性质特殊,明筑公司在他入职时要求签订了《员工保密协议》。该协议中约定,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二年内,赵鹏程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因此,赵鹏程离职后工作处处受限,生活和精神都受到不小的冲击。

  赵鹏程为了维护权益多次与明筑公司沟通,要求赔偿,可均被拒绝。2023年10月,赵鹏程决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权益,经过朋友介绍,他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委派巫伟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与赵鹏程深入沟通,制定方案,代理赵鹏程以明筑公司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辩称:

  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为双方签订的《员工保密协议》不是竞业协议,不具有竞业效力,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冠领律师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反驳:

  首先,被申请人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被申请人提交的《负责项目情况及工作能力表现说明》、《公司损失情况统计说明》等证据,只是被申请人对于赵鹏程工作表现、公司损失的文字说明。不能证明赵鹏程存在严重失职的事实,也不能证明被申请人确实产生了32万元的损失且该损失与赵鹏程工作表现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被申请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属于违法解除,被申请人应向赵鹏程支付赔偿金。

  其次,被申请人应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赵鹏程依照《员工保密协议》,在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10月7日期间,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应当解除赵鹏程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双方既然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且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经济补偿,让赵鹏程继续履行竞业限制显失公平,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仲裁委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经过核算,裁决明筑公司支付赵鹏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共计17万余元,并依法解除双方的竞业限制协议。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成功拿到赔偿,并得以解除限制重新开始。案件结束后,委托人向冠领律师表达了诚挚的谢意。本案也为广大劳动者提醒,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委托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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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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