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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3-11-23 12:02:0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16岁的高二少女林羽因渴望出国,背着父母偷偷行动,擅自用母亲手机支付浙江杭州某留学中介机构10万元留学定金并与其签订高额留学服务协议。近期,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林羽一家人赢得胜诉,确认协议无效并追回定金。
林羽是一名高二的学生。2023年4月26日,林羽在浏览短视频软件时被留学广告所吸引,与新翼留学公司工作人员交换了微信,就出国留学事宜进行多次沟通。
5月16日,新翼公司工作人员将协议信息发送给林羽,要求林羽填写相关信息。第二天,工作人员提醒林羽为未成年人,应填写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于是林羽将母亲的身份证号填入。同日,工作人员通过电子合同签署平台向林羽发起《留学服务协议》的签订,林羽于5月23日将协议副本发送至群中。协议约定,新翼公司为林羽申请英国+美国四所学校2024年秋季本科传媒类专业,咨询服务费为70万元,定金10万元。
5月26日,新翼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微信群中催促林羽支付定金。林羽回复:“我没有机会拿到我妈的手机啊,稍等几天,因为最近和我妈吵架了所以没机会弄到她手机。”
后林羽在未告知父母的情况下,私用母亲手机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分别于5月28日、6月3日分两次,总计将10万元定金支付至新翼公司法定代表人微信账户中。
林羽的母亲在2023年6月23日收到短信提示,发现银行卡上的余额少了10万,以为卡被盗,为该卡办理了临时挂失。眼看母亲打算报警,林羽害怕之下就说出了实情。此时争吵已无法解决问题,情急之下母亲只好带林羽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了宋浩律师、马小青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表示,本案中,林羽虽年满16周岁,但尚在校就读,并未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故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双方签署的《留学服务协议》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实施的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外,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在林羽父母事前不知情,事后明确表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合同应属无效。
本案第一个争议焦点在于,林羽的父母对此事是否知情。冠领律师从证据入手,在微信聊天记录中仔细梳理案件脉络,形成证据链,证明林羽父母对此并不知情。
第二个争议焦点在于,新翼公司本身是否有损失。冠领律师在质证阶段否决了对方证据的证明力,因新翼公司提出自己有损失,但并未证据证明自身损失。同时,冠领律师提出新翼公司在合同签署中有过错,非善意相对方,如果有损失也应损失自担。
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林羽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签订协议并支付定金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不相适应,现林羽的父母对此也不予追认。另新翼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林羽实施的行为经其父母同意,故案涉协议应属无效。协议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林羽与新翼公司签订的《留学服务协议》无效;新翼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林羽9.7万元(扣除咨询服务费用)。
后新翼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中没有提出新证据,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此案件也提醒广大读者擦亮眼睛,避免入坑。现如今留学机构普遍,很多留学中介公司不管子女什么条件、希望申请什么学校,不管家长是否同意,咨询过后便诱导子女签约,承诺会为其量身打造一套完美的留学规划,以此来误导消费者。子女到国外留学对一个家庭而言是重大决定,其中涉及诸多考虑和选择,单独由未成年子女来做决定有所不妥。(本文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以慈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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