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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3-06-14 18:12:38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上海秦芳购买的安置房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房屋达到过户条件后又被法院查封,委托他所律师后无奈维权失败。近日,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解决,法院判决卖方以及开发商协助委托人完成房屋过户。
2017年11月,上海的秦芳与胡磊等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秦芳以280万元购买三人的动迁安置房。因法律规定动迁安置房五年内不允许上市交易,所以双方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秦芳支付了220万购房款,此后胡磊因赌博手头缺钱,先后以预付购房款之由向秦芳索要了13万,但这些款项胡磊全部向秦芳提供的是借条。
2021年,案涉房屋已符合上市过户条件,但因胡磊的债务问题房屋被法院查封,秦芳便委托律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错误的维权方案被法院驳回。在秦芳丧失信心时,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出的方案打动了她,冠领刘稷森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研究卷宗资料提炼出两个案件焦点:
第一,案涉房屋还登记在开发商名下,能否直接起诉要求过户房屋?
第二,案涉房屋处于被查封状态,能否解决房屋过户问题?
围绕这两个焦点,冠领律师直接将开发商列为第三人,请求将案涉房屋过户至胡磊等三人名下,然后胡磊等三人协助将房屋过户到秦芳名下;为解决查封导致无法过户问题,冠领律师提出同步申请查封该房屋,然后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除查封措施的维权方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冠领律师遇到三个难题:
秦芳因前期维权失败,对所有律师都不信任,时常因小事抱怨、退缩。
执行案件查封的债权远超过秦芳的未付房款,如何顺利协商成功解封事宜?
最后,秦芳一直认为后续支付的13万也是购房款,但其提供给律师的证据是借条。如何说服法官将其认定为购房款呢?
对于难题一,冠领律师迎难而上,多次邀请秦芳到所面对面讲解为她树立信心;
对于难题二,冠领律师联系债权人的律师分析对方的债权可能涉嫌套路贷,并最终和对方就解除查封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难题三,冠领律师指出,虽然支付给胡磊的13万全部写的是借条,但两张共计7万的借条上备注有:“借房款、该款是购房款”,且附带的银行转账记录也写明是房款。冠领律师以此为据与法官沟通,最终确定委托人只需支付剩余53万购房款。剩余7万元,冠领律师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附赠给秦芳。
因案涉房屋的执行查封已到期且无续封,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合法有据,对方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胡磊等三人限期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第三人开发商予以协助;胡磊等三人取得产权证后三日内协助秦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案件的圆满结束了却了秦芳的一块心病,拿到判决书后她向冠领律师表达了感谢和认可。(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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