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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3-05-26 16:51:2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合同是保障合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近日,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最终胜诉。冠领律师为委托人收回保证金57万元及逾期返还利息,最大程度减轻了损失。
2015年底,亿心公司中标金文公司拟出租的一处房屋,该房屋此前一直由华尚公司承租经营。因此亿心公司邀请华尚公司合作经营该项目,双方签订《项目管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亿心公司需缴纳给金文公司的保证金由华尚公司承担。待合同期满后金文公司将保证金退还,亿心公司应于当天将其全额无息退还给华尚公司。
协议签订后,华尚公司向亿心公司支付了保证金576720元。合作到期后,华尚公司与亿心公司沟通退还保证金的事宜,但一直未收到回复。后经过与金文公司联系得知,金文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9日如期将保证金转账至亿心公司处,但亿心公司违反协议约定拒绝返还保证金。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华尚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接到委托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首先对案件进行了评估,之后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委派了赵耀茹律师办理本案。赵律师耐心听取了委托人的陈述,分析合同条款,制定了诉讼策略。
庭审中,亿心公司辩称:一、金文公司曾要求华尚公司在2020年12月3日前将案涉房屋腾退交还。但至今案涉房屋仍由华尚公司经营。二、因华尚公司未依约腾退,导致亿心公司丧失案涉房屋的优先承租权,产生经济损失,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冠领律师针对争议焦点作出如下陈述:
一、2021年7月,金文公司发布招租公告。华尚公司通过竞价获得承租权,与金文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同时,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华尚公司按月向金文公司支付租金。结合金文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的事实可以认定,金文公司认可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华尚公司继续使用案涉商场的行为,且并未因此向亿心公司主张逾期腾退房屋的责任。
二、金文公司与亿心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若金文公司采取协商形式招租,亿心公司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限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金文公司;若金文公司采取竞价或招标等形式招租,亿心公司可选择是否参与竞价或投标。
本案中,亿心公司既未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金文公司要求续租,亦未参与竞价,故亿心公司丧失案涉房屋的优先承租权是其自身原因所致,与华尚公司无因果关系。
三、亿心公司不返还保证金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华尚公司有权向其主张返还保证金,同时主张逾期返还保证金的利息。
最终,法院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主张,判决:亿心公司向华尚公司返还保证金576720元并支付逾期返还利息。冠领律师在庭审中的陈述条理清晰,面对质疑与挑战沉着应对,其高度的责任感和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赞赏。(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子琪
审核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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