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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3-05-19 14:49:3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6月,河北保定的一起以代办公租房申请为由收取高额报酬的诈骗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作为辩护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孟祥耀律师抽丝剥茧,力证赵某为受害人而非犯罪行为人。最终,案件经过两次侦查,检察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赵某有罪,于2023年2月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政策扶持,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各地方部门设置了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审批手续,只为帮助最需要的家庭,而这却让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商机”。
2022年初,赵某的同学蒋某联系其称,自己有办理公租房的渠道,想让赵某介绍有公租房需求的人,收取的好处费可以分给赵某。赵某信以为真并联系了40多人,共计收取160万元的公租房办理费,其留取近50万元用于生活消费,案发时已全部花完。
事后,公租房申请没有通过,被害人要求退钱未果后报警,赵某于2022年6月被刑事立案调查。家属得知后委托冠领律所的孟祥耀律师担任赵某的辩护律师。
案件难点
2022年9月,公安机关以赵某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中,赵某直接向受害人收取钱款160万元,表面上受害人遭受损失,赵某获取利益,符合诈骗罪的特征。
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立即与赵某核实案件情况。根据其本人陈述,结合在案证据材料,冠领律师发现,蒋某为获取赵某信任,虚构自己的关系网,向赵某提供虚假的公租房证明文件。客观上,赵某联系多名受害人是建立在对蒋某能力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主观上,其并没有实施诈骗的故意。这样一来,赵某根本没有犯罪故意,并且自身也是受蒋某欺骗。因此,将赵某从嫌疑人转变为受害人成为了辩护的重点和难点。
重新调查、整理证据,冠领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以下辩护意见:
一、赵某没有非法获取财物的恶意,本案是蒋某利用赵某的信任而实施的诈骗,赵某主观上没有骗取他人财物故意。
为了使赵某相信自己的能力,蒋某先是提供了一份加盖印章的《预分配通知单》,证明已经成功办理了公租房。同时为了加强赵某的信任,虚构强大关系网,欺骗说可以为其提供低价烟,后赵某确实低于市场价买到了香烟,赵某据此对蒋某产生了信任。
二、赵某没有虚构事实的故意,赵某对受害人所作的陈诉都是基于受到蒋某的欺骗,而进行的。
三、赵某在本案中从始至终都是被欺骗者,也应属于受害人。
案件结果
检察院收到辩护意见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由于没有获取其他定案证据,最终检察院对赵某作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意义
诈骗罪作为典型的财产犯罪之一,具有高度的理论性。本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律师对犯罪构成的深刻理解。虽然客观上赵某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没有“诈骗故意”,并不符合定罪条件。最终检察院作出准确判断,实现了不枉不纵,维护了司法公正。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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