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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2-09-08 14:49:15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山东济南的一家医疗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公司)自2019年1月起与河北保定的一家医院(以下简称该医院)确立了合作关系,此后陆续向该医院提供货物。因该医院长期拖欠医疗公司货款130万余元,该医疗公司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李宁、孙云霞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该医疗公司取回130万余元货款以及逾期付款损失。
山东济南的一家医疗公司因经营的医疗器械质量好而远近闻名,2019年1月,该医疗公司与河北保定的一家医院确立了长久的合作关系,双方约定:医疗公司依照医院的需求向其提供医疗器械,医院支付相应的价款。
2020年2月,双方就已开票货款进行对账确认,该医院欠医疗公司货款巨大。因为医院迟迟不支付相应欠款,严重损害了医疗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所以医疗公司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医疗公司几经咨询,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李宁、孙云霞律师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后,制定了合适的维权方案,遂代理该医疗公司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法庭上,该医院对所欠货款供认不讳,但是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开始时间有异议:因为对账函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己方不应支付,或者是按起诉之日起计算。
面对对方的辩解,冠领李宁、孙云霞律师指出:
首先,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该医院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对于逾期付款损失的时间计算问题,应当自第一次起诉时立案时间开始计算,此要求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判决:该医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医疗公司货款13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损失。同时,冠领李宁、孙云霞律师的专业水平也受到了委托公司的认可和赞誉。
撰稿人:杨佳钰
审稿主编:董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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