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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4-12-30 13:58:27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4年,王丽(化名)在劳动合同到期准备续签时,发现公司单方面变更了合同条款,双方协商无果后,王丽遂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其仲裁维权。2024年12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仲裁庭裁决公司支付给王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律师费共计8万余元。
2019年9月24日,湖南姑娘王丽来到繁华的深圳,入职了一家科技公司,担任生产操作员一职。几年间,她和公司先后签订了三份劳动合同,与同事们一起度过了许多个日夜。
时光荏苒,转眼间到了2024年9月,在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时,公司像前几次一样向王丽提出了续签的意向,但王丽发现这次的合同条款发生了变化。新合同中提到,王丽的工作地点不再局限于深圳,可能会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被调动到其他办公地点或关联公司工作。
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改变,王丽向公司表达了她的困难与顾虑,并拒绝了这份新合同的续签,但公司态度坚决,认为这些条款属于合理变动,且已通过工会讨论审议,因此要求王丽必须服从。就这样,双方陷入了僵局。
2024年9月26日,公司以王丽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同意续签为由,向其发送了一份《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正式结束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面对这一不公平的通知,王丽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咨询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马阳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立即指导王丽收集了打卡记录、前几期的劳动合同、工资表、沟通记录等证据,随后便代理她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庭上,律师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公司对劳动合同条款的变动属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而公司在未经王丽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并以王丽不同意续签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显然违法。基于此,公司还应当支付王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最终,仲裁委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大部分意见,裁决公司应当支付王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律师费共计8万余元。
至此,该案顺利落幕,王丽对冠领律师表达了深深的感谢。本案也提醒各位读者,如果遇到类似劳动争议纠纷,要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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