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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 N O U N C N M E N T
2022-01-10 14:42:1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陈女士和邓某(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于2017年5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双方未生育子女。在2020年,邓某因为涉嫌聚众淫乱罪名被公安机关逮捕。2021年,法院以邓某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
陈女士认为邓某的种种行为给自己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近日该案迎来了胜诉判决。
2020年5月29日,陈女士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邓某因涉嫌聚众淫乱罪而被警方抓获。陈女士觉得是又震惊又羞耻。没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涉嫌聚众淫乱罪。次日,邓某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逮捕。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过多久,亲朋邻居们也都知道了邓某被公安机关羁押的情况。别人的指指点点,让陈女士患上轻度抑郁症。
2021年4月29日,邓某因为涉嫌聚众淫乱罪。而被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邓某服刑期间,陈女士觉得二人之间已经没有继续维持婚姻的必要,想要离婚,但是却不知该如何办理。于是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耐心讲解下,陈女士了解到原来自己的情况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于是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陈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庭审中,冠领律师根据陈女士的意愿,向人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陈女士与被告邓某离婚;
2.判令原告陈女士名下的领克牌车辆归其所有;
3.判令原、被告各自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
4.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过程中,陈女士因为顾及夫妻情谊,又请求冠领律师向人民法院撤销了关于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
邓某则表示:我与陈女士2017年5月5日结婚,并未生育子女。我同意与陈女士离婚,同意承担案件受理费。
最终人民法院根据冠领律师提交的刑案庭审笔录、结婚登记信息等证据做出判决,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并判决邓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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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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