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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11:00:5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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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个体户、全职妈妈或无固定工作的人群往往会通过挂靠、代理等方式缴纳职工社保,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却有可能触犯刑法,这是为什么呢?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又该如何合法缴纳呢?我们一起从刘先生的咨询中看看律师是怎么说的。
刘先生:律师你好,我最近看到了网上的一起骗保案件,受到了一些触动,其中有一些法律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律师:可以啊,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呢?
刘先生:就是北京的某家人力资源公司,因为协助一些与其没有实际劳动关系的人员代缴社保,并办理医药费报销、领取生育津贴等业务,最后被认定为涉嫌诈骗罪。这是真的吗?代缴社保会涉嫌诈骗罪?
律师:这个案件基本是属实的,代缴社保,骗取社保基金数额较大的,确实会涉嫌诈骗罪,在实践中,除了你说的这个案件中的协助单位涉嫌诈骗外,违法领取生育津贴的个人也涉嫌诈骗罪,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有案例可循的。
刘先生:是真的啊,但是这个业务为什么会涉嫌诈骗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是不允许的。
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刘先生:这是新增的规定吗?我本人也是在北京工作的,之前换工作的时候,曾经有几个月的空档期,为了社保不断缴也是找了代理机构帮忙代缴的,当时觉得挺正常也挺普遍的,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也都没什么问题。
律师:确实如你所说,这种行为在过去还是很普遍的,但并不是说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只是过去的监管并不那么严格,但是最近几年国家的监管政策逐渐严格了起来,所以类似的案件也渐渐浮出了水面,目前市面上的此类代理机构也比较少了。
刘先生:哦,那么像我之前代缴的那种情况也涉嫌诈骗吗?我突然有点惶恐。
律师:这倒是不一定,刑法还是要遵循谦抑性原则的,涉嫌诈骗应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才构成。短期的代缴,没有办理报销、领取失业金、生育津贴等非法获利情况,一般是不会认定为诈骗罪的。
刘先生:那还好,但是这样的规定确实也不太方便啊,对于一些个体户、代驾、外卖员来说,在工作的城市缴社保不就成了一个难题了嘛!
律师:其实不然,国家还是出台了很多人性化的政策的,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还有其他途径来缴纳社保获得保障,其一是可以按年缴纳城乡居民社保,二是可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社保,两种方式都可以去户籍地的社区街道社保服务点或者区县一级的社保局交纳。
并且,现在部分城市也放开了外地户籍以灵活就业身份交纳职工社保的权限,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的社保管理单位进行查询。
刘先生:这还真是不错,还不用给代理机构交代理费,谢谢律师的解惑,我懂了。
律师:不用客气。
撰稿人:赵静
文章类型:原创C类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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