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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3 11:51:11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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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物业完成委托事项后,作为委托人的业主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业主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发生物业合同纠纷的,物业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物业在业主违约后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支付物业费。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业主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关于物业合同纠纷中如何确定违约金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物业合同纠纷中,当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可根据“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立法宗旨,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对物业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进行调整。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物业合同纠纷中如何确定违约金”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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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朱嘉琪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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